《黄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实施
《黄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6月29日经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黄山区“一山一湖”的资源优势,助力打造生态环境优良的高水平国际旅游目的地发展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将黄山区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长三角旅游后花园和绿色产业发展集聚地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规划》围绕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从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生态保护4个方面设定了15项指标,其中11项约束性指标,4项预期性指标。提出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太平湖流域保护、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四大重点任务。从实施水资源保护及饮用水源保护 、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水环境安全保障、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生态安全及生物多样性、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八大重点工程共谋划安排29个项目,总投资约14.84亿元。
《规划》是指导我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文件,《规划》的实施,将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