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现将《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附件: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