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210-00065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民,企业,投资者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0-17
生效日期: 2022.10.1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专家解读】区市管局公职律师邵杨华解读《关于印发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7 09:28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办法》修订背景、政策依据、修订过程、主要内容框架、下一步工作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修订背景

《黄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黄政办〔2017〕6号)实施5年,已先后指导完成两届黄山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和参加黄山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全区共4家企业荣获黄山区政府质量奖、1家企业荣获黄山市政府质量奖。通过各级政府质量奖的评价引导,促使了我区一批企业在质量上追求卓越,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在促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对各类评选表彰活动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评选程序、公示时间和范围等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此期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字〔2018〕21号)、《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黄政办[2022]22号)等纲领性文件先后出台,对各级政府实施质量奖励政策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随着我区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必要对获奖组织和个人提出更高要求,更好发挥获奖组织和个人推广质量管理方法的作用,加强对获奖组织和个人的跟踪监督和严格退出机制。因此,有必要对原《黄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黄政办〔2017〕6号)进行修订。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1第36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皖政〔2018〕21号)

4、《 黄山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黄政办〔2017〕1号)

5、《黄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黄政办〔2017〕6号)

6、《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黄政办[2022]22号)

三、修订过程

为适应新要求,引导企业大力推动创新、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2022年初,区质发办开始着手《黄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区的质量发展状况,起草了2022版《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案)》, 2022年5月9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向各有关单位发送了关于征求《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未收到意见;2022年5月18日至6月18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征求<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网友任何意见;2022年7月25日,我局领导班子对《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参会人员均无异议。2022年9月27日召开区质量发展委员会会议,会上区质发办向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报告了《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

四、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文的说明

《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于2017年9月出台实施,至今将满5年,为进一步规范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点修改条文有以下几点:

1、对基本框架和组织名称进行了整合和修改。原基本框架的设计不够科学,章节之间的逻辑顺序不太合理,将原8章31条,修改为5章34条。将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修改为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将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修改为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增设区政府质量奖个人奖和组织提名奖,每届获奖名额各不超过2个。获得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由区政府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并给予每家获奖组织2万元的奖励。获得区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的人员,由区政府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主要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

六、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有不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联系人:袁凤,咨询电话:0559-853962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