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第十七次常务会议
9月28日晚,区长程前在区政府一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副区长秦国元、洪伟安、刘先英、邢海瑞、佘诚棋,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恒凤、区政协副主席罗毅力参加会议。区监察委副主任朱拥军列席会议。区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委、教育局、科技经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商务局、文旅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林业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国资公司、高铁办、征迁办、太平湖管委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供销社、残联、税务局、人行、谭家桥镇、三口镇、新明乡、仙源镇、龙门乡、焦村镇、乌石镇、永丰乡、新华乡有关负责人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了相关议题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第八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甘孜泸定县6.8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郑栅洁在合肥市调研督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精准把握改革目标,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城市燃气、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做好“十一”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会议听取了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情况汇报。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狠抓落实,主动汇报,强化对接,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为太平湖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十四五”民政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由区民政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四、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由区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五、会议研究了2022年超标稻收购处置有关事宜。会议研定:(一)原则同意《黄山区2022年超标稻收购处置方案》,由区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二)收购所需资金由区粮食购销公司向区国资公司承借,借款利息由区财政承担,借款占用费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三)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要加强对区域内重金属污染地块开展综合整治,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户积极调整种植结构。
六、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由区税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七、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黄山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