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212-0014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投资者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2-05
生效日期: 2022.12.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区长程前解读《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05 17:03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问:为什么要修订《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答: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1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纲领性文件印发后,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提高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对《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进行修改,草拟了《黄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问:申报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的范围和标准有哪些?

答:一、专利的资助和奖励的范围和标准: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并运用,且一次性缴满5年年费的,每件奖励2万元;专利权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达到10件、20件、30件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5万、8万。

2、依法通过PCT申请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发明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的授权。

3、新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奖励0.5万元;维持运用达12年、15年、18年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1.5万元。

4、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7.5万元、5万元;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和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课题研究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

5、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部分,给予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5%的贷款贴息;对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并进行专利权评估的企业,给予50%的专利权评估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企业以商标权质押贷款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每笔奖励2万元。

6、对胜诉的专利权人维权诉讼费,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资助,国内维权不超过1万元,涉外维权不超过5万元。

二、标及地理标志的资助和奖励的范围和标准:

7、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2.5万元;对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成功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8、对新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牵头企业或组织,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新注册成功的集体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基地、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

问:申报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的程序是什么?

答:符合知识产权资助或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申报知识产权资助或奖励的,于每年1月底前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申请,并根据所申报的知识产权资助或奖励类型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问:《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由谁负责实施?

答:《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并公开发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