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302-00032 信息分类: 规划落实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民,企业,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2-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22 10:10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区直各项目责任单位:

2023年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排定,为及时掌握项目动态,精准调度、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现就做好2023年重点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项目联系人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落实好项目联系人,负责每月进度报送以及日常项目管理。项目联系人如有调整,请及时与区发改委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联系。

二、积极申报开工动员项目

2023年全省开工动员活动每个季度举办一次,参加开工动员的项目要求总投资亿元以上,要素保障落实到位,当季能实质性开工。请各乡镇、经开区管委和区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参加全省开工动员活动,确保我区每季都有3个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

三、完善基础资料

为便于各级领导和项目主管部门掌握情况,各责任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计划2023年新开工项目应提前准备项目简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应研究分月推进方案,按月分解落实年度投资建设任务。

四、加强进度报送管理

1、重点项目填报的投资数据务必真实可靠、进展描述需逻辑清晰,要素保障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应描述准确,报送月报表时每个项目需附3张进展照片(含远景、近景和全景图),照片需要美观,像素3兆以上,月报表报送区发改委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前,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申报开工的项目,需提供立项(审批/备案/核准)文件、规划许可批复及3张开工照片;申报竣工的项目,需上传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令)、3张竣工照片,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2、谋划项目:填报的谋划项目需为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总投资达到亿元以上的深度谋划项目,需提供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及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已纳入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的不再认定为今年新增谋划项目。


黄山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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