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 版)》(黄政办秘〔2021〕47 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法定程序。列入《2023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内容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法定程序情况。
二、严格目录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对列入《2023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须严格按照送审时间进行送审,未按时申报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的,原则上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决策。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或修订完成情况以及备案材料报送工作将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同时,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目录制定和公开发布等工作。
附件:2023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2023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送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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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
制定《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 |
区司法局 |
2023年5月 |
2 |
制定《黄山区乡镇级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 |
区司法局 |
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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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黄山区“双招双引”项目引荐奖励办法》 |
区投资促进局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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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 |
区卫健委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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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黄山区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 |
区财政局 |
202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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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定《黄山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区数据资源局 |
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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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
制定《黄山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
区妇联 |
2023年3月 |
8 |
制定《黄山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
区妇联 |
202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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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制定《黄山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
区发改委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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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制定《安徽黄山太平经开区低效企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方案》 |
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
2023年4月 |
11 |
制定《黄山市黄山区人民防空方案》 |
区发改委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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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制定《黄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区应急局 |
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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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制定《黄山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
区司法局 |
2023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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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制定《黄山区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 |
区教育局 |
2023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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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制定《黄山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 |
区政府办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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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制定《黄山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改革实施方案》 |
区应急局 |
2023年5月 |
备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后请按规定对接区政务公开办做好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