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太平湖镇解读《太平湖风景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解读
一、制定背景
黄山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开展大气、水质、土壤监测,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功能区安全维持稳定,不断完善环境治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但是对照新形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有欠账,太平湖流域治理仍然存在不足,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力度还不够强。出台《太平湖风景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势在必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圈子,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加快太平湖运动休闲小镇、新明猴魁小镇、永丰文旅小镇、新华皖南竹文化特色小镇等建设,推动坚持环湖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规划引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2020年9月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由湖管会牵头编制《太平湖风景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湖管会聘请了安徽远方智库,于2021年1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单位多次赴太平湖风景区、沿湖乡镇、企业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在书面收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确定了规划编制思路,于2021年12月份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与省、市相关规划进行有效衔接。2022年10月14日,湖管会组织区发改委、文旅体、环保、资规、林业等14个部门和沿湖乡镇对《规划》进行了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2022年11月以后,湖管会又召集沿湖乡镇两上两下征求意见和建议,会同编制单位对《规划》内容进行了大量补充和修改完善。2022年12月23日,太平湖风景区党委会对《规划》专题进行了研究,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在1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有关修改意见。同步编制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2月初提请司法局审查把关,并根据司法局审查意见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定。
四、工作目标
综合考虑太平湖风景区未来发展趋势和要素禀赋,“十四五”时期太平湖风景区及沿湖乡镇生态指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财政收入按照年均增幅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8%、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3.5%以上来排定的,这与区“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高度切合。
五、主要内容
《规划》主体部分为九章。
前两章主要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生态保护成效显著、人居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五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太平湖风景区包括沿湖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这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国际国内环境、省市区环境、太平湖自身环境三个维度,分析阐述了“十四五”时期太平湖风景区及沿湖乡镇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到第八章详细描绘“十四五”发展蓝图,提出“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重点汇报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太平湖风景区未来发展趋势和要素禀赋。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结合“青山秀水、运动太平”的总体定位,以太平湖为核心,环湖公路为发展轴,南北两岸周边乡村为载体,将打造太平湖风景区“一环、两岸”的空间发展布局,形成全域旅游格局,全方位带动太平湖风景区7个乡镇的一体化发展。
最后一章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项目支撑、强化要素支持、聚焦督促评估等方面保障规划落地落实。
六、创新举措
一是把准风景名胜区及沿湖乡镇的发展方向。全面落实省、市对风景区建设的政策要求,精准把握风景名胜区发展的目标导向、重点领域和项目保障,找准国家、省、市要求与风景区实际的结合点。
二是全面对接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区党代会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确保相互之间衔接一致。
三是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好做法。学习浙江等省相关规划及有效做法,注重在杭黄一体化进程中把握重点、明确任务。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争取更好发展。针对风景名胜区及沿湖乡镇发展存在的生态保护形势紧迫、产业发展品质亟待提升、布局期待更加科学等关键问题,紧扣痛点堵点难点,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和举措。
七、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形成推动沿湖乡镇及太平湖风景区“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强化党对“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领导,完善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健全各职能部门相互间协调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高质量完成规划指标。
加强项目推进,健全推进机制,全面提升项目保障服务水平,强化对项目建设的服务、推动和指导。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通过对上争取、政府融资、地方财力安排等方式,加大对太平湖区域的资金投入,同时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金来源和使用效益。
八、政策解读人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刘丽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9-856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