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410-00172 信息分类: 分配结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0-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文件】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黄山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节选)

发布时间:2024-10-16 11:25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要求,为确保我区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筹资标准和缴费期限

2024年财政对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为 670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完成时间原则上在 2024年底前,保障周期为 2025年 1月 1 日至 12月 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至 2025年2月底。

二、明确分类资助参保标准

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具体资助金额为: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345元,个人缴费 55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 310元,个人缴费 9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200元,个人缴费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