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区长程前解读《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
近日,黄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黄山区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有效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区政府将《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的制定纳入年度立项计划。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参照《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结合黄山区实际,区司法局完成了《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的起草工作。
二、《办法》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本《办法》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办法》的制定过程如何?
2023年3月司法局完成《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并于2023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4月13日召开征求意见会,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5月16日经司法局党组集体讨论后形成《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送审稿)。于5月20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送审稿)共五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审查范围和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和审查意见、保障措施、附则。
第一章主要规定立法目的和依据、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范围等内容。
第二章主要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的审查范围及不同审查事项具体的审查内容。
第三章主要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程序以及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
第四章主要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者列席集体会议,并对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提出要求。
第五章主要规定参照执行的主体和施行日期。决策后评估等具体内容。
五、《办法》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审查力量“足”。《办法》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领导,强化审查工作力量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合法性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筑牢坚实力量后盾。审查范围“广”。《办法》明确将乡镇人民政府拟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合同纳入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对涉及到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程序“严”。严格规范审查流程,对于审查材料要求、审查工作开展、必要审查时限和审查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编制合法性审查工作操作手册,明晰各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图、审查目录,确保应审尽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组织保障“牢”。黄山区高度重视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对各乡镇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鼓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合法性审查咨询论证专家库。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重点内容,为推动乡镇合法性审查提供牢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黄山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有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区司法局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8500375(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陶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