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区司法局解读《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
近日,黄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地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面的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省法治办、省平安办联合印发《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省司法厅、省人民调解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员法纪教育的通知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升治理能力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区委、区政府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区司法局结合黄山区实际,起草了《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办法》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皖法办发〔2022〕23号)《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升治理能力的意见》(黄办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办法》的制定过程如何?
2023年3月形成了《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27日至4月28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4月13日召开各乡镇分管领导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共19条。经5月17日区司法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形成《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送审稿)》。于5月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送审稿)》制定思路是以规范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为重点,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符合条件、应履行职责、解聘手续、人事管理考核等内容予以明确。
《办法》共25条,第1-6条规定了目的和依据、适用的对象和条件。第7-10、21-23条规定了日常管理、工作纪律及考核。第11-20条规定了应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及保障、违纪违法和解聘的情形。第24-25条规定了参照适用的情形、解释权及施行日期。
五、《办法》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1.突出统筹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会同乡镇选任和管理职责,包括组织培训、聘任、日常管理、工作纪律、考核。二是进一步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及保障、违纪违法和解聘的情形。
2.做到全口径管理。一是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聘任的条件。二是专职人民调解员要遵守人民调解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制度。
六、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黄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有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区司法局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8510080(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高爱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