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不能作为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