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409-00194 信息分类: 社会团体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9-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府机关能否作为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

作者:黄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17:05 信息来源:黄山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政府机关不能作为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