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
7月13日晚,区长程前区政府一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副区长秦国元、洪伟安、刘先英、苏俊颖、范成林、吴亮、佘诚棋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金海,区政协副主席王小茗,区监察委副主任吴学锋列席会议。区政府办、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相关议题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巡视整改相关内容。
二、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三、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黄山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由区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由区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五、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开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起底”实施“9+N”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区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六、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由区财政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七、会议研究了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有关事宜。会议研定,原则同意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排,由区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按程序办理。
八、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由区审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九、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方案》,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十、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一、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十二、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方案》,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三、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太平湖临湖项目常态化管理办法》,由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十四、会议研究了黄山区消费券派发工作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