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309-00177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 发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9-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2023〕1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1 14:56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黄政办〔2023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23713日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921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字〔202212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进我区标准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高水平国际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5年,基本建成推动黄山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进入全市前列,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我区综合实力提升。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项以上,制定省、市地方标准3项以上,制定团体标准2项以上,使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更具活力。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3个以上。建成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省级1个以上。积极争创国家或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培养标准化工程师5人以上,企业标准总监70人以上。标准化服务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35年,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强化关键领域技术标准研究。积极探索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创新成果带动创业等模式,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绿色软包装、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领域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更好推动五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2.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重要内容,开展标准化科技项目研究,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技术路径和共性方法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

3.建立科技与标准互动机制。建立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落实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纳入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的指标体系。

(二)不断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4.加强新兴产业标准引领。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布局标准链,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研制应用,积极争创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支持新兴产业特色前沿、成套装备、多业态融合和安全标准的制定。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研制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5.推动传统产业标准升级。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推进制造、建材等行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精品化、服务型标准制定和质量提升行动。

6.加强数字经济标准研制。建立完善生产制造、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旅游体育、数字金融、应急、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智慧化转型标准体系,促进数字产业发展壮大,助力数字黄山建设。鼓励引导平台企业、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发展。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7.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研制,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构建服务质量治理体系,重点加强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徽菜、商务咨询、展览展会、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研制,提升商贸服务、健康体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家政物业、清洗保洁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支持申报和创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8.增强现代产业重点领域标准供给。结合5G、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城市大脑、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融合集成创新应用,加快大数据与产业融合的标准实施、应用与推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三)不断提升标准化改革开放水平

9.以标准化促进改革措施落实。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标准制定。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完善一屏通办服务标准,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10.广泛开展标准化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标准化联动发展,根据标准化区域合作机制,引进区域标准研制成果,推动标准、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

(四)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11.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定与实施。积极参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和低碳零碳负碳标准研制,实施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推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实施,落实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强化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能效、能耗限额、能源管理、能源基础、节能监测控制、节能优化运行、综合能源等节能标准制定实施。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实施,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节约利用,推进碳达峰行动。

12.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推进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准制定工作,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标准研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餐饮业环境保护、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及推广实施。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推动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共享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等方面一体化,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可持续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

13.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加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农田防护林保护等标准研制。加强皖南生态屏障建设的标准制定。积极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

14.推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标准实施。加快构建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推动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实施,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推进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建立完善绿色农业发展标准,推进可降解材料、制品及农用地膜等标准研制和实施。建立健全绿色生活标准,积极落实节能节水、节粮减损、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等标准。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绿色建造、绿色社区、绿色村庄标准。实施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支持消费品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高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满足绿色、节能、节水需求和消费品有效供给。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15.大力提升文旅产品品质。树立世界眼光、瞄准国际一流,推动文旅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智慧旅游、旅游管理、旅游服务、旅游休闲、高品质文旅产品等基础性和引领性标准研制,加快我区全域旅游和文化旅游发展,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

16.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标准体系,推动种子种苗、种畜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分级、加工流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产品追溯与农资供应管理评价、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监测预警、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气象、农业机械化、智慧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标准研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品质提升工程。加强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开展农业品牌建设、评价标准研制。

17.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研制,推动城市道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实施,研究制定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加强城镇规划、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标准研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推进城市风景名胜保护与管理、徽派古建、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城市体检评估、城市应急处理、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和席地而坐示范区等标准制定实施。

18.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智慧监管、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研制与推广,打造治理能力强的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深度融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标准互通,建立涵盖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内容的黄山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劳务派遣企业、交通运输领域、住房租赁市场、医保基金监管、统计等领域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探索推进机关单位标准化建设,围绕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机关单位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等标准制定,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19.推进平安黄山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展社会治安、应急管理、交通安全、食品药品、网络空间等领域安全标准建设,深入推进铸安行动。大力推进食安安徽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20.推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建设。以教育、文化、残疾人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基础,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婚姻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全民健身、医疗服务、中医药发展、旅游服务、家政服务、社区服务、慈善事业、广播电视服务等标准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文化市场产品标准与服务规范建设。通过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治理方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积极开展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不断提升消费品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

(六)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21.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加快发展团体标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平台,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规、政策、标准、专利等服务和支持。逐步建立重要标准发布及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按要求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工作,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

22.从严管理地方标准。加强地方标准清理和复审工作,提高地方标准内容质量。健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

23.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完善标准化科技体系,支持在高科技企业和行业重点企业成立标准化研究机构,在文化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绿色食品与高端制造业标准化、技术与信息标准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等领域开展研究,努力打造黄山标准。充分利用安徽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标准数字化服务水平。制定完善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24.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支持区内重点企业、技术机构成立标准化研究机构。鼓励职业学校开办标准化课程,培育标准化人才。推动标准化工程师制度落实,实施企业标准总监制度。组织对企业标准化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引进、储备懂专业、具有丰富经验的复合型标准化高端人才,建立与我区标准化实施相适应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25.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标准化工作舆论引导,宣传标准化实施成效,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了解标准化知识、参与标准化活动、享用标准化成果的良好氛围。结合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标准化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中的认知度和普及率,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黄山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标准化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发展重大问题。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转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领导机制,将标准化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具体支持政策,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系统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黄山区标准化事业。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三)加强评估考核。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本实施意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附件:1.黄山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

      运行机制

   2.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黄山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要职责和运行机制

 

一、组成人员

 任:程  前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刘先英 区政府副区长

 员:陈  求 区政府办主任

    吴桂枝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董绍辉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传水 区发改委主任

    汪雷春 区教育局局长

    汪自敏 区科技经信局局长

    施劲松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东华 区民政局局长

    王小珍 区司法局局长

    焦振龙 区财政局局长

    白勇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周和敏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许仁贵 区住建局局长

    丁  铭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波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吴  飞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崔琦琳 区商务局局长

    吴兴龙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周胜林 区退役军人局局长

    徐  斌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鸿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婉芳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任家胜 区林业局局长

    孙吕平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宁  彦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凌  睿 区医保局局长

    袁俊杰 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黄  健 区税务局局局长

    赵兴宇 区气象局局长

    姚  腾 区邮政公司

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标准委)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孙鸿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灵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区标准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区标准委办公室报备。区标准委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区标准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安排;

2.推动我区标准化事业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化改革,推动建立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出推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政策和举措建议,协调解决我区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3.指导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

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标准委办公室职责

1.负责区标准委的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组织筹备工作;

2.负责区标准委日常工作运转,起草会议纪要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区标准委提出工作动议;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汇总收集各成员单位与区标准委职责相关的工作情况;

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安排,开展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通报有关情况;

4.完成区标准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按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标准化工作,加强对系统内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指导;

2.向区标准委提出讨论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

3.完成区标准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运行机制

(一)区标准委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总结和谋划部署年度工作,修订工作制度规则,研究讨论相关文件,研究讨论涉及标准化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区标准委主任或副主任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进行协调,研究讨论需报请区政府批准发布的事项,参加人员为相关成员单位,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

(三)区标准委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区标准委会议议题和需提请审议事项,报区标准委主任审定。

(四)区标准委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研究讨论事项,按程序送审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附件 2

 

《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

 

条目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强化关键领域技术标准研究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2.以科技创新推动标准化水平提升

区科技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建设

区科技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二)不断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4.加强基础标准研制,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区科技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5.加强先进标准研制,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区科技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二)不断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6.加强数字经济标准研制,促进数字产业健康发展

区数据资源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7.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研制,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区科技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8.加强现代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助力构筑高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区数据资源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三)不断提升标准化改革开放水平

9.以标准化促进改革措施落实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10.广泛开展标准化区域合作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四)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11.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定与实施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统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12.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13.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标准体系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14.推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标准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旅体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15.大力提升文旅产品品质

区文旅体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经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16.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

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旅游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17.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旅体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18.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

区数据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19.推进平安黄山标准化建设

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人防办、区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20.推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建设

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21.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文旅体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22.加强标准制定应用,强化标准实施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经信局、区文旅体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23.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党校、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经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24.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

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党校、区科技经信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25.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文旅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黄山太平经开区管委会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

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23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23713日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921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字〔202212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进我区标准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高水平国际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5年,基本建成推动黄山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进入全市前列,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我区综合实力提升。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项以上,制定省、市地方标准3项以上,制定团体标准2项以上,使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更具活力。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3个以上。建成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省级1个以上。积极争创国家或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培养标准化工程师5人以上,企业标准总监70人以上。标准化服务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35年,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强化关键领域技术标准研究。积极探索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创新成果带动创业等模式,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绿色软包装、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领域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更好推动五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2.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重要内容,开展标准化科技项目研究,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技术路径和共性方法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

3.建立科技与标准互动机制。建立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落实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纳入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的指标体系。

(二)不断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4.加强新兴产业标准引领。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布局标准链,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研制应用,积极争创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支持新兴产业特色前沿、成套装备、多业态融合和安全标准的制定。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研制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5.推动传统产业标准升级。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推进制造、建材等行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精品化、服务型标准制定和质量提升行动。

6.加强数字经济标准研制。建立完善生产制造、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旅游体育、数字金融、应急、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智慧化转型标准体系,促进数字产业发展壮大,助力数字黄山建设。鼓励引导平台企业、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发展。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7.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研制,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构建服务质量治理体系,重点加强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徽菜、商务咨询、展览展会、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研制,提升商贸服务、健康体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家政物业、清洗保洁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支持申报和创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8.增强现代产业重点领域标准供给。结合5G、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城市大脑、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融合集成创新应用,加快大数据与产业融合的标准实施、应用与推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三)不断提升标准化改革开放水平

9.以标准化促进改革措施落实。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标准制定。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完善一屏通办服务标准,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10.广泛开展标准化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标准化联动发展,根据标准化区域合作机制,引进区域标准研制成果,推动标准、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

(四)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11.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制定与实施。积极参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和低碳零碳负碳标准研制,实施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推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实施,落实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强化用能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能效、能耗限额、能源管理、能源基础、节能监测控制、节能优化运行、综合能源等节能标准制定实施。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实施,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节约利用,推进碳达峰行动。

12.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推进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准制定工作,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标准研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餐饮业环境保护、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及推广实施。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推动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共享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等方面一体化,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可持续发展,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

13.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加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农田防护林保护等标准研制。加强皖南生态屏障建设的标准制定。积极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长三角区域标准制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

14.推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标准实施。加快构建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推动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实施,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推进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等标准实施与应用。建立完善绿色农业发展标准,推进可降解材料、制品及农用地膜等标准研制和实施。建立健全绿色生活标准,积极落实节能节水、节粮减损、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等标准。建立健全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绿色建造、绿色社区、绿色村庄标准。实施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支持消费品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高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满足绿色、节能、节水需求和消费品有效供给。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15.大力提升文旅产品品质。树立世界眼光、瞄准国际一流,推动文旅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智慧旅游、旅游管理、旅游服务、旅游休闲、高品质文旅产品等基础性和引领性标准研制,加快我区全域旅游和文化旅游发展,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

16.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标准体系,推动种子种苗、种畜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分级、加工流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产品追溯与农资供应管理评价、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监测预警、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气象、农业机械化、智慧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标准研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品质提升工程。加强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开展农业品牌建设、评价标准研制。

17.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研制,推动城市道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实施,研究制定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加强城镇规划、城市更新、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标准研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推进城市风景名胜保护与管理、徽派古建、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城市体检评估、城市应急处理、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和席地而坐示范区等标准制定实施。

18.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智慧监管、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研制与推广,打造治理能力强的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深度融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标准互通,建立涵盖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内容的黄山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劳务派遣企业、交通运输领域、住房租赁市场、医保基金监管、统计等领域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探索推进机关单位标准化建设,围绕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进机关单位进一步改进作风、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等标准制定,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19.推进平安黄山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展社会治安、应急管理、交通安全、食品药品、网络空间等领域安全标准建设,深入推进铸安行动。大力推进食安安徽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20.推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建设。以教育、文化、残疾人服务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基础,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婚姻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全民健身、医疗服务、中医药发展、旅游服务、家政服务、社区服务、慈善事业、广播电视服务等标准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文化市场产品标准与服务规范建设。通过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治理方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积极开展消费品标准化试点,不断提升消费品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

(六)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21.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加快发展团体标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平台,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规、政策、标准、专利等服务和支持。逐步建立重要标准发布及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按要求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工作,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

22.从严管理地方标准。加强地方标准清理和复审工作,提高地方标准内容质量。健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

23.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完善标准化科技体系,支持在高科技企业和行业重点企业成立标准化研究机构,在文化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绿色食品与高端制造业标准化、技术与信息标准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等领域开展研究,努力打造黄山标准。充分利用安徽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标准数字化服务水平。制定完善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24.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支持区内重点企业、技术机构成立标准化研究机构。鼓励职业学校开办标准化课程,培育标准化人才。推动标准化工程师制度落实,实施企业标准总监制度。组织对企业标准化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引进、储备懂专业、具有丰富经验的复合型标准化高端人才,建立与我区标准化实施相适应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25.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标准化工作舆论引导,宣传标准化实施成效,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了解标准化知识、参与标准化活动、享用标准化成果的良好氛围。结合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标准化在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中的认知度和普及率,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黄山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标准化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发展重大问题。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转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领导机制,将标准化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具体支持政策,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系统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黄山区标准化事业。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三)加强评估考核。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本实施意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