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区供销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黄山区供销社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指导、协调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三)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农村合作金融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四)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储备商品的管理;
(五)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六)行使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参控股企业进行监管;
(七)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财务股。
三、办公地址
黄山市黄山区综合办公区2号楼6层(东)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8532536
六、负责人
吴晓东 黄山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七、网站地址
无
八、邮政编码
245700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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