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401-00091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1-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本)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26 10:26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区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黄政【20241号)的精神,现将我单位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本)予以公开,欢迎社会监督。

 

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6 

 

 

 

黄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本)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收费标准及依据

监督方式

委托主体

申报条件

工作流程

办理时限

资质条件

资质依据

1

火灾物证鉴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并与鉴定机构约定鉴定期限和鉴定检材的保管期限。

火灾事故认定、复核

具有物证鉴定资质的单位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第二十三条: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需要进行专门性技术鉴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并与鉴定机构约定鉴定期限和鉴定检材的保管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监督电话:0559-8531738

行政机关

消防机构提出申请。

1.接收委托

2.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3.织实施消防火灾物证认定4. 出具鉴定书,并将有关信息报消防救援机构;认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一般7-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酌情延长

2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火灾事故认定、复核

具备相应等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的单位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证〔2009〕154号)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鉴定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涉案财产的价格鉴定工作。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监督电话:0559-8531738

行政机关

消防机构提出申请。

1.接受委托;

2. 组织鉴定工作组进驻现场3.鉴定工作报告撰写。

法定办结时限内,委托主体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3

消防产品质量检测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实施现场检查判定。对现场检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当在三日内将判定结论送达被检查人。被检查人对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结论有异议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五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样品送符合法定条件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并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三日内,将检验结果告知被检查人。

消防部门涉及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

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第二十六条被检查人对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结论有异议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五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样品送符合法定条件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并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三日内,将检验结果告知被检查人。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监督电话:0559-8531738

行政机关

消防机构提出申请。

1.接收委托;

2.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核;

3.织实施消防产品型式检验和工厂检查; 4. 颁发消防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并将消防产品有关信息报公安部消防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认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法定办结时限内,委托主体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