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等部署要求,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协同办好教育的责任,提升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布局,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规划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适度超前科学制定、合理调整布局规划。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持续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成果,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
二、工作目标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合理,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全面达标,城镇就学压力有效化解,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严格规范,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倾力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全面准确了解当前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背景下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的现状、存在问题和资源配置需求,根据生源变化情况,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要求,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合理规划并保障足够建设用地。编制完善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经批准后主要内容及时纳入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期限到期后,应及时滚动修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建强用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系统兼顾,适当调整小、散、弱小规模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原则上小学1至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至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走读或寄宿。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统筹审核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落实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省定建设标准,持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务实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变化、随迁子女就学、大班额、大校额等因素,加大人口聚集区域学校规划建设力度,学龄人口净流入城区、乡镇要加强生源摸底,提前谋划项目建设,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对已规划的,要根据项目所在区域人口及其变化趋势,加快启动项目建设,切实增加学位供给。(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优化学龄人口净流入城区、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布点,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宜大于500米,初中服务半径一般不宜大于1000米。(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旧城改造和城区更新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纳入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统筹利用老城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共服务用房和场地资源,通过改造后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在拓展办学空间有困难的中心城区,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改造学校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或通过租赁场馆、场地等方式增加学生活动空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规定,新建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办学标准提出相关需求;分期建设的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学校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以社区为单位,义务教育资源不足的,不得出让商住用地,捆绑有义务教育设施配建任务的商住用地除外;对仍未挂牌出让的居住用地,要重新进行用地规划调整,严格依标增加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对已经出让但未实施建设的居住用地,应依法通过土地置换、政府回购等方式解决区域性中小学校用地严重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鼓励建设提升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满足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寄宿需求。(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依法依规做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并撤。布局规划中涉及小规模学校并撤的,由区政府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因地制宜确定,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因并撤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要采取提供校车、增设公交线路、供应午餐、增加和完善寄宿设施等措施妥善解决。小规模学校的并撤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提出调整方案,严格履行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广泛征求家长和当地社会各方面意见,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并按程序报市和省政府备案后,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因并撤学校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同时要做到规模适宜,不得因布局调整产生新的“大校额”或“大班额”。支持通过有序并撤提升办学质量,优化师资队伍配置。坚持利用现有闲置校舍开展并撤后新学校的办学,以及不同学段增加学位的办学,坚决避免“旧的不用又建新的”情况发生,杜绝资产损失浪费,建立闲置校舍处置长效机制。在制定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时,同时制订并撤校园校舍处置办法,保证教育资源及时盘活和使用。闲置校园校舍由区政府妥善处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不断提升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对照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逐校核查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科学规划和有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逐步达到标准班额,推动办学规模达标。在普及网络多媒体教室基础上,深化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打造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更好实现数字化赋能基础教育,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区域内教师管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县域内年度编制及人员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城乡人口流动、学生规模变化、教师配备等情况,充分考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等因素,做好区域内学校之间、学段之间师资力量的统筹分配、及时调整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编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落实县域内交流轮岗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实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任期轮岗制度、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定期轮岗制度。探索学校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有效化解教师结构短缺、新建学校教师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特别是加强思政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配备。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小规模学校建设,完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强化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快实现集团内校际优质均衡,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推进县域优质均衡创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坚持优先保障,切实把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发展;坚持政府主责,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补齐短板、兜住底线,着力提升薄弱地区、学校、环节、群体教育水平;坚持内涵发展,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培养,改进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整体提高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鼓励大胆探索实践,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制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制度障碍,全面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残联、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对标对表,统筹推进。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精准把握指标体系,召开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启动会议,制定《黄山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各校发展现状,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不足,分部门制定阶段任务分解工作清单,明确工作完成时限,统筹推进。重点针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摸底自评,对照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制定年度任务清单,逐校核查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通过整合场地、师资资源,改扩建校舍,科学规划和有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锚定目标,重点突破。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合理规划并保障足够建设用地。科学编制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变化、随迁子女就学、大班额、大校额等因素,加大人口聚集区域学校规划建设力度,加快启动项目建设,切实增加学位供给,有效缓解“大班额”“大校额”。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改扩建,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落实县域内年度编制及人员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切实增加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打造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助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对照指标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水平,评估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重点关注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社会认可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
(三)聚焦薄弱,攻坚克难。对照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逐校核查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科学规划和有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逐步达到标准班额,推动办学规模达标。
综合评估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聚焦指标中薄弱及不足,通过校舍建设、师资整合,保障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校校达标,完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强化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快实现集团内校际优质均衡。按时申报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验收。
(四)持续推进、巩固提升。持续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优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需求。统筹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供给,巩固义务教育化解“大班额”“大校额”成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教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素质提升,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升智慧学校应用质效,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抓实抓好教学应用培训,促进教师教育教学理念转变,提升信息化教学应用和普及水平。落实激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活力的政策要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全面巩固提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覆盖,实现办学条件校校达标,全面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文化、生活环境。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和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编制、调整和建设,负责组织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健全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推动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二)明确部门职责。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和生源变化,按照“余缺调剂”原则,持续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优化、动态调整工作,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区域内相关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管理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设置,督促指导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审核和建设用地供给管理工作,为教育项目土地要素做好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工作。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加强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制定、学位供给、师资配备等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构建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做好政策宣传。围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等相关政策,开展宣传解读,进一步凝聚人心,统一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以稳定为基础,坚持实绩导向,推行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搭建交流展示平台,拓展工作思路方法,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