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行政处罚公示(2024年第三季度)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上报时间 |
兴徽农资黄山区新华加盟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003MA2R10262C | 王*红 | 黄区市监新处罚(2024)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 兴徽农资黄山区新华加盟店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156元;2.处人民币576元罚款,罚没合计732元。 | 0.0576 | 0.0156 | 2024/9/9 | 2099/12/31 | 2027/9/9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三年 | 341003 | 兴徽农资黄山区新华加盟店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案 | 2024/9/12 | ||||||
王建辉 | 个体工商户 | 92341003MA2R042GXF | 王*辉 | 黄区市监新处罚(2024)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 | 王建辉销售无强制性认证的电动正三轮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 | 罚款 | 处罚款2640元 | 0.264 | 0 | 2024/9/6 | 2099/12/31 | 2027/9/6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三年 | 341003 | 王建辉销售无强制性认证的电动正三轮车案 | 2024/9/12 | ||||||
黄山区安顺车行 | 个体工商户 | 92341003MA2R1F5B32 | 钟*香 | 黄区市监新处罚(2024)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 | 黄山区安顺车行销售无强制性认证的电动正三轮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 | 罚款 | 处罚款5040元 | 0.504 | 0 | 2024/9/6 | 2099/12/31 | 2027/9/6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三年 | 341003 | 黄山区安顺车行销售无强制性认证的电动正三轮车 | 2024/9/12 | ||||||
黄山路道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开发区加油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003MA8NW8H58E | 林* | 黄区市监甘处罚(2024)8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 黄山路道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开发区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洗涤剂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2瓶涉案的乐农小苏打洗涤剂;2.没收违法所得22.44元;3.处罚款人民币89.6元整(罚没合计人民币112.04元整) | 0.00896 | 0.003364 | 2024/8/23 | 2099/12/31 | 2027/8/23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没收2瓶涉案的乐农小苏打洗涤剂;2.没收违法所得22.44元;3.处罚款人民币89.6元整(罚没合计人民币112.04元整) | 1 | 三年 | 341003 | 黄山路道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开发区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洗涤剂案 | 2024/8/27 | |||||
黄山区东霞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003MA2R0KAK78 | 汪* | 黄区市监(太)罚字〔2024〕006号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75元;2、处罚款3000元(罚没合计共3075元) | 0.3 | 0.0075 | 2024/8/19 | 2099/12/31 | 2027/8/19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三年 | 341003 | 2024/8/20 | 公开 | U_ZX_ST.ST_ZJML_10097 | 黄山区东霞超市 销售农药(噻虫胺)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24/8/20 | |||
黄山区园梦床上用品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003MA2R0LXG3U | 叶* | 黄区市监甘处罚〔2024〕64号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 | 2024年4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关于移送产品质量监测情况的函〔2024〕1号》对当事人店内所待售的精制棉胎(规格型号:1.5m×2m,抽样基数:2,样品数量:1,执行标准:GB 18383-2007,销售单价:65.00元)进行监督抽检。2024年4月23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精制棉胎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2024)皖检XF字第00993号)。检验结果为:“该样品按GB 18383-2007标准检验不合格。”执法人员当即告知叶青检验结果并告知叶青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店内剩下的1床精制棉胎备样并下达了文书。后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检。 涉案精制棉胎为当事人于2024年3月15日从棉被加工户胡的顺处购进,共购进15床,进价35元/床,售价65元/床,涉案货值975元,已售14床,违法所得420元。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处1560元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420元; 3.没收1床涉案精制棉胎。(罚没合计1980元) |
0.156 | 0.0485 | 2024/7/5 | 2099/12/31 | 2027/7/5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三年 | 341003 | 2024/7/5 | 公开 | U_ZX_ST.ST_ZJML_9981 | 黄山区园梦床上用品店(叶青)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精制棉胎案 | 2024/7/5 | |||
黄山区寻味故里土特产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003MA2R078J0F | 缪*丹 | 黄区市监甘处罚(2024)49号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 当事人在销售食用农产品时未按要求标明相关信息其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销售未标明相关信息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且当事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宣传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了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用农产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元 | 0.02 | 2024/7/5 | 2099/12/31 | 2027/7/5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一年 | 341003 | 黄山区寻味故里土特产店(缪丹丹)销售未标明相关信息的食用农产品及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用农产品广告案 | 202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