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区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单位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24〕10号)、省民政厅《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24〕2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全区低收入人口申请认定“一件事”办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实现社会救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服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便民惠民。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扎实推进便民惠民举措,优化服务程序,提升工作时效。
坚持科学合理。立足我区工作实际,保持现行低收入人口等社会救助政策基本稳定,防止工作大起大落。
坚持操作简便。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和审核确认过程中存在的明显短板和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优化程序、精简材料、缩减时限,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提质增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注重统筹兼顾,加强政策衔接,形成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合力。
(三)总体目标
按照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总体思路,通过统筹救助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技术支撑等措施,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受理、一次承诺授权、一次审核认定、分类实施救助”,即申请对象提出一次申请,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关根据其家庭收支情况、财产状况、困难程度等,分别确认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避免困难群众“反复申请、反复确认”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做到便民利民。
二、工作举措
1.优化申请受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时,工作人员需指导其填写整合后的低收入人口申请认定等相关表格,一次性完成申请人资料受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供养义务人家庭基本信息采集(身份证、户口本等)、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及承诺等相关材料等事项。按照省市区关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人口认定等相关政策要求,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及时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2.强化预警监测。区民政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与农业农村、医保、残联等部门分层分类开展低收入人口信息查询、需求推送、数据交叉比对等业务,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交换。各乡镇要对预警信息加强线下核查,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5个工作日内处置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预警监测”模块中的预警信息,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3.实施综合评审。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申请,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进行综合研判,乡镇应当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主动按照“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的认定顺序逐类进行审核确认,原则上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4.落实分类救助。审核确认机关组织召开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全面审核相关材料,并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5个工作日。对于确认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从确认之日下月起发放保障金。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扎实做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
三、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实施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是坚持人民至上、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衔接配合,确保新工作机制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要持续开展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其熟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的相关政策,熟练掌握“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办理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对审核不符合民政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及时依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线下分类推送至相应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三是注重政策宣传。要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各乡镇要丰富咨询途径,及时关注、回应、解答困难群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优化升级,不断提高服务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是整合“一套表”申报。区民政部门根据省级档案模板,结合我区实际,优化整合社会救助档案资料模板,形成黄山区低收入人口档案资料,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二是实现“整件事”办理。2024年11月前各乡镇要全面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受理、一次承诺授权、一次审核认定、分类实施救助”,区民政部门将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社会救助工作考核。
三是注重提炼经验做法。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优化调整,同时提炼出好的经验做法或提出意见建议报区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