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501-00181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1-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2025〕1号 词: 黄山区人民政府公报2025年第1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4 15:52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版)》(黄政办秘〔20251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法定程序。列入《2025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内容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法定程序情况。

二、严格目录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对列入《2025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须严格按照送审时间进行送审,未按时申报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的,原则上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并决策。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目录制定和公开发布等工作。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4  

  

2025年度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送审时间

1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黄山区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及改革定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发改委

20251

2

关于调整黄山区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202512

3

关于印发《黄山区加快推动以竹代塑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5-2029年)》的通知

区林业局

20254

4

修订《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管理办法》

区司法局

20258

5

修订《黄山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程序暂行规定》

区司法局

202511

6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修订《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

太平湖管委会

202510

7

制定《黄山区太平湖(陈村水库)湖泊保护规划》

区水利局

202511

8

(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关于公布黄山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区文旅体局

20252

9

黄山区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工作实施方案

区交通运输局

20251

10

修订《黄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区应急局

20254

11

黄山市黄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

区水利局

2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