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3003146179G/202502-00009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公民 发文日期: 2025-02-19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2-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农〔2025〕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同意实施黄山区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2-19 16:30 信息来源:黄山区农业农村局(黄山市黄山区乡村振兴局、黄山市黄山区水库移民管理局) 阅读次数: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农办《关于印发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函〔2024)4号)及乡镇申报文件,经规划评审通过并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批复耿城镇等6个乡镇实施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复项目每个中心村专项资金计划补助(省、市专项资金13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资金及项目管理根据《黄山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黄山区加强乡镇工程类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执行。

二、项目实施乡镇务必深入贯彻“五微”理念,对照建设标准及验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和批复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同步做好考核验收资料分类整理工作,确保全区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在省、市考核验收中保持先进行列。

三、项目实施乡镇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有关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竣工、审计、报账等工作。原则上要求所有项目于202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严格执行项目进度情况报告制度,每月1次(20日前)报送实施项目进度。四、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保障项目实施成效。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手续;配套项目严格按主管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执行。

附:

黄山区2024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名称

 

 

行政村名称

 

 

中心村名称

 

 

合计

专项资金计划

 

区级

资金

自筹

 

 

备注

省级

市级

1

耿城镇

辅村

余家中心村

193

100

35

58

 

 

 

 

 

区级资金

由移民项目配套安排

2

龙门乡

龙门村

东坑中心村

193

100

35

58

 

3

谭家桥镇

长罗村

罗家中心村

185.5

100

35

50

0.5

4

三口镇

汪家桥村

尚书里中心村

184.9

100

34.9

50

 

5

永丰乡

永丰村

上杜中心村

188.1

100

35

53.1

 

6

新丰乡

新丰村

张家坞中心村

193.2

100

35

58.2

 

合计

 

 

 

1137.7

600

209.9

327.3

0.5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