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503-00120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3-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秘〔2025〕4号 词: 黄山区人民政府公报2025年第3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夏季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8 09:01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当前,我区即将进入雷电高发期,做好防雷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雷击事故的经验教训,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责任

(一)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配合气象部门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防雷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气象局负责全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开展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指导、监督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与检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开展检查指导。区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并对燃气企业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安全进行监管。区教育局负责监督辖区内学校落实防雷安全制度、设施建设、年度检测维护及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区卫健委负责监管辖区内医疗机构防雷设施建设与维护,开展防雷知识宣传,配合气象部门排查隐患,保障医疗场所安全。太平经开区负责监管园区内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与维护,组织重点相关企业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区茶产业促进中心负责指导茶企落实防雷措施、加强防雷设施建设与维护,做好茶季雷电灾害防御提醒等。

负有防雷安全监管职责的区气象、住建、交通运输、发改、水利、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专业领域的防雷安全进行监管。区公安、应急、商务、教育、卫生、文旅、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管辖行业及下属单位(企业)防雷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切实履行防雷安全行业监管职责。

(三)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防雷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实施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雷装置建设和运行管护,落实防雷安全工作所需经费,配备防雷安全管理人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实施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般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危化品存储等危险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各单位应主动向具备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申请开展防雷装置年检,并做好检测配合工作。在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防雷装置年检,切实保证防雷装置运行良好,严防雷电风险和雷电责任事故发生。

(四)落实防雷中介服务机构防雷安全责任。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核准范围内从业。防雷装置检测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作出的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防雷中介服务机构在出具检测报告的同时要提出整改意见,并抄送区气象局。严禁无资质、借资质、超资质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督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防雷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联合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雷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高层建筑、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旅游景点、医院、学校、车站、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设施和其他易遭雷击的建(构)筑物、设施。对存在防雷安全隐患、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防雷装置检测的,或者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要下发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防雷安全自查方案,对防雷装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防雷安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雷灾是天灾、发生概率小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强化防雷安全责任意识,扎实做好防雷安全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提升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雷电时常伴有大风暴雨的特点,适时组织雷电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发生雷电灾害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灾情。雷电高发期,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雷电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指导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雷电事故发生。

(三)加强防雷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综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各类媒介,深入企业、学校、村(社区)等大力宣传防雷有关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等,提高全民防雷减灾与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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