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503-00074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3-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区气象局解读《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夏季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9 11:40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随着春夏季的来临,雷电活动逐渐频繁,防雷安全成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春夏季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旨在全面提升区域防雷安全水平,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黄山区即将进入雷电高发期,雷电灾害可能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威胁。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吸取近年来雷击事故教训,该通知旨在排查安全隐患,防范重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体系

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排查隐患,解决监管难题,全力支持气象部门工作。

部门监管责任:多部门协同合作,区气象局牵头雷电灾害防御管理,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防雷审核验收,教育局、卫健委、太平经开区等分别对各自领域的防雷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确保防雷安全监管全覆盖。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作为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需健全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建设、维护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并及时整改问题,根据场所性质确定检测周期,如易燃易爆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一般场所每年检测一次。

防雷中介服务机构责任:检测机构必须持证上岗,在核准范围内开展业务,对检测不合格的情况,需出具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抄送区气象局,严禁违规操作。

(二)强化防雷安全监督管理

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各乡镇和单位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联合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自查整改。

重点场所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聚焦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对防雷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隐患或未按规定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三)完善防雷安全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单位要重视防雷安全,克服麻痹思想,落实责任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稳定。

应急处置:针对雷电伴生灾害,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发生灾害时,及时启动预案。气象部门在雷电高发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科普宣传:利用多种媒介,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宣传防雷政策法规、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防雷减灾和自我防护意识。

三、落实要点与建议

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检测防雷装置,建立防雷安全档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防雷设施有效运行。

各乡镇与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春夏季雷电高发期前完成检查整改工作,对重点场所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隐患消除。

社会公众: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学习防雷知识,在雷电天气采取正确防范措施,如避免户外活动、远离金属物体等。

《关于加强春夏季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为黄山区春夏季防雷安全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通过落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管和保障措施,将有效提升区域防雷减灾能力,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