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山市黄山区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动态调整)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1 | 黄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老党员生活补贴 | 《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6〕117号) | 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到人 | 抗日战争 时期入党 11300 解放战争 时期入党 10210 已享受 抚恤补助 600 |
抗日战争 时期入党 11300 解放战争 时期入党 10210 已享受 抚恤补助 600 |
抗日战争 时期入党 11300 解放战争 时期入党 10210 已享受 抚恤补助 600 |
抗日战争 时期入党 11976 解放战争 时期入党 10824 已享受 抚恤补助 600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9-8500706 | |
2 | 黄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义务兵优待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优函〔2014〕288号 | 义务兵家庭、到户 | 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 | 按照当地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100% | 按照当地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100% |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9-8500706 | |
3 | 黄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 省征兵办联合九部门印发《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 | 入伍大学生 | 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每人不少于8000元;专科毕业生不少于15000元,本科毕业生不少于20000元;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分别不少于25000和30000元。 | 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每人不少于8000元;专科毕业生不少于15000元,本科毕业生不少于20000元;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分别不少于25000和30000元。 | 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每人不少于8000元;专科毕业生不少于15000元,本科毕业生不少于20000元;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分别不少于25000和30000元。 |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入伍当年发放 | 0559-8500706 | ||
4 | 黄山区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 94元/人/月 | 94元/人/月 | 94元/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定-区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9-8509671 | ||
5 | 黄山区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94元/人/月 | 94元/人/月 | 94元/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定-区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9-8509671 | ||
6 | 黄山区民政局 |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 《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散居孤儿不低于13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700元/人/月。 | 散居孤儿13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17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 散居孤儿13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17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民政审核-区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9-8509671 | ||
7 | 黄山区民政局 |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 | 《黄山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 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标准由市县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协商确定。 |
80-89周岁的非低保老年人每月30元,80-8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月5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200元,百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月500元 | 由高龄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申请、乡镇审核,区民政局、财政局审批,发放补贴。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银行账户 | 按月发放 | 0559-8509671 | |||
8 | 黄山区民政局 | 养老服务补贴 | 《黄山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黄山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 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两者不重复享受) | 20元/人/月 | 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申请,乡镇审核,区民政局、财政局审批,发放补贴。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银行账户 | 按月发放 | 0559-8509671 | ||||
9 | 黄山区民政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23〕94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5号)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不低于当地城乡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 不低于当地城乡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 集中供养888元/人/月,分散供养888元/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审批确认-区级民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9-8509671 | ||
10 | 黄山区民政局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23]41号;关于印发《黄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黄民社救[2023]4号)。 | 户籍状况,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财产状况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各市根据本地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以及本地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年增长情况,合理测算、科学制定低保标准 | 城市低保788元/人/月,农村低保760元/人/月(补差) | 城市低保788元/人/月,农村低保760元/人/月(补差) |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审批确认-区级民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9-8509671 | ||
11 | 黄山区民政局 | 临时救助资金 | 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3〕42号);关于印发《黄山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黄民社救[2023]3号)。 |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 参照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 参照低保月保障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民政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救助金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实时发放 | 0559-8509671 | |||
12 | 黄山区民政局 | 价格临时补贴 |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0〕24号) | 涉及民政部门的补贴对象为低保、特困人员 | 各地根据当月物价上涨情况实际测算 | 根据当月物价上涨情况实际测算 | 根据市确定的标准实施 | 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各地及时测算、审批,足额发放补贴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及时发放 | 0559-8509671 | ||
13 | 黄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2025年省50项民生实事《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 | 困难精神残疾人(到人) | 1000元/人 | 同省级标准 | 申请、审核审批、药费补助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9-8500052 | |||
14 | 黄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 | 《黄山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具有我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到人) | 不低于3000元/人 | 3000元/人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区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当年项目实施。 | 0559-8500223 | |||
15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紧急慰藉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 当年新发生的失独家庭(到户) | 3000元/户 | 3000元/户 | 3000元/户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实时发放 | 0559-8500048 | ||
16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圆梦行动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 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失独家庭(到户) | 20000元以内据实补助 | 10000元以内据实补助 | 10000元以内据实补助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实时发放 | 0559-8500048 | ||
17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慢性病救助 |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秘办〔2016〕447号) | 领取慢性病证明的计生特扶对象(到人) | 500-2000元/人 | 500元/人 | 500元/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年底发放一次 | 0559-8500048 | ||
18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大病住院救助 |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秘办〔2016〕447号) | 当年因大病住院的计生特扶对象(到人) | 1000-5000元/人 | 1000元/人 | 1000元/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年底发放一次 | 0559-8500048 | ||
19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到人) | 96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 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残疾人在发放奖扶资金时提高10%予以兑现 | 本人申报,区乡镇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8月31日前发放 | 0559-8500048 | ||
20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扩面资金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 对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年满55周岁,按照区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 360元/人/年 | 本人申报,区乡镇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8月31日前发放 | 0559-8500048 | ||||
21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畴) |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黄山市、区2019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办法 | 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到人) | 一、特别扶助对象。子女伤残:5520元/人/年;子女死亡7080元/人/年。二、手术并发症对象。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6240元/人/年;4680元/人/年;3120元/人/年。 | 一、特别扶助对象。子女伤残:7440元/人/年;子女死亡9600元/人/年。二、手术并发症对象。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6240元/人/年;4680元/人/年;3120元/人/年。 | 市、区财政对一、二、三级并发症人员分别提高960元/人/年;120元/人/年;480元/人/年。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7200元/人/年;4800元/人/年;3600元/人/年。 | 一、特别扶助对象。我区对伤残对象提高标准,子女伤残:8280元/人/年;子女死亡9600元/人/年。二、手术并发症对象。市、区财政对一、二级并发症人员分别提高960元/人/年;120元/人/年;480元/人/年。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7200元/人/年;4800元/人/年;3600元/人/年。 | 本人申报,区乡镇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8月31日前发放 | 0559-8500048 | |
22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生其他 |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秘办〔2016〕447号) 2、《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4〕9 号) |
计生困难家庭(到户) | 500-2000元/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区、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区级计生协账户,由区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实时发放 | 0559-8500048 | ||||
23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 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2.《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皖卫办〔2014〕3号) 3.《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2014】18号) 4、《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通知》(黄政秘【2017】40号)5、《黄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黄字〔2023〕9号 |
1、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由区财政分别按月发放800元、600元、400元的护理补贴。(到人)2、对计生特殊家庭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分年龄段进行补贴,60-69岁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70-79岁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80岁以上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 | 1、一级、二级、三级子女死亡分别提高资金标准,7200元/人/年;4800元/人/年;2400元/人/年。2、60-69岁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70-79岁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80岁以上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 | 1、一级、二级、三级子女伤残分别发放9600元/人/年;7200元/人/年;4800元/人/年。一级、二级、三级子女死亡分别发放16800元/人/年;12000元/人/年;7200元/人/年。2、60-69岁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70-79岁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80岁以上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区乡镇村审核、确认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0559-8500048 | |||
24 | 黄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 | 皖卫基层〔2018〕3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退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及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卫基层〔2018〕34号 《关于做好调整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 符合补助条件的到龄退出村医 | 48元-528元 | 48元-528元 | 到龄人员填写申请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报乡镇、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0559-8500556 | |||
25 | 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 《安徽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关于调整黄山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的通知》(黄建村〔2024〕21号)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3万元,修缮加固户均1万元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3万元,修缮加固户均1万元 |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9-8533853 | |
26 | 黄山区委组织部 | 村干部基本报酬 | 1.《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2.《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建带群建促乡村振兴满天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办〔2022〕1号)3.《黄山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黄组字〔2016〕15号 | 全区村“两委”干部(不含“群雁兴巢”村党组织书记) | 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同时合理确定绩效报酬。村“两委”其他成员报酬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打卡发放,绩效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 | 1.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其中“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倍发放。 2.其他村“两委”干部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原则上不超过正职的80%。 |
村“两委”干部岗位工资由区委组织部按月造册打卡发放;职务工资由乡镇按月造册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9-8500093 | |||
27 | 黄山区医疗保障局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22〕41 号)、《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黄山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 救助对象 | 1.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345元,个人缴费 55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
310元,个人缴费 9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00元,个人缴费200元。 2.一站式结算:特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90%,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低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75%,年度救助限额为4万元;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3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6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3.依申请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按照户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区民政部门认定、区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动态新增救助对象依申请追溯救助。按照户申请,乡镇审核,区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对年度内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追溯救助。已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的费用不得重复申请。 |
1.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345元,个人缴费 55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
310元,个人缴费 9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00元,个人缴费200元。 2.一站式结算:特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90%,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低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75%,年度救助限额为4万元;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3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6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3.依申请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按照户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区民政部门认定、区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动态新增救助对象依申请追溯救助。按照户申请,乡镇审核,区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对年度内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追溯救助。已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的费用不得重复申请。 |
1.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345元,个人缴费 55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
310元,个人缴费 9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00元,个人缴费200元。 2.一站式结算:特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90%,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低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75%,年度救助限额为4万元;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3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6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3.依申请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按照户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区民政部门认定、区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动态新增救助对象依申请追溯救助。按照户申请,乡镇审核,区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对年度内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追溯救助。已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的费用不得重复申请。 |
1.资助参保: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345元,个人缴费 55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
310元,个人缴费 9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00元,个人缴费200元。 2.一站式结算:特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90%,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低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75%,年度救助限额为4万元;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3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6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3.依申请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按照户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区民政部门认定、区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动态新增救助对象依申请追溯救助。按照户申请,乡镇审核,区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对年度内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追溯救助。已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的费用不得重复申请。 |
按照户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区民政部门认定、区医保部门审批的程序,对身份认定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 |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进行“一站式”结算,其他符合条件的依申请救助。即时结算/手工结算,无法即时结算的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9-8500508/8500585 | |
28 |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失地农民保障补贴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关于修改印发<黄山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2013〕10号)、《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区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黄政[2024] 11号) | 符合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 55-59周岁领取待遇人员月养老保险金标准为220元/月;60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月养老保险金标准为260元/月 | 到龄人员填写申请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报乡镇、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发放 | 0559-8535092 | ||||
29 |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转移就业交通补助 | 《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 我区16-59周岁,转移到省外就业的脱贫劳动者及监测户。 | 500元/人/年 | 乡镇摸底、审核公示、县级审核、通过一卡通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9-8530606 | ||||
30 | 黄山区农机事务中心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 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 0559-8532404 | |||
31 | 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 灾民生活救助 |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农村受灾困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及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170元;因灾倒房户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户申报、村评议、乡镇审议、区申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 0559-850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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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黄山区应急管理局 | 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 |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农村受灾困难群众 | 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170元(2023年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户申报、村评议、乡镇审议、区申定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冬春救助根据应急部要求时限,一般灾害次年春节前 | 0559-850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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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黄山区林业局 |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9号) | 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协议、管护协议的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 2024年每亩16元 | 根据辖区内天然商品林协议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9-8510013 | 今年发放文件暂未下达 | |||
34 | 黄山区林业局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资环〔2020〕1008号),《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9号) |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 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每亩21元(包括省市区配套) | 2024年省级公益林每亩21元(包括省市区配套) | 根据辖区内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面积逐级申报资金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9-8510013 | 今年发放文件暂未下达 | ||
35 | 黄山区林业局 | 环黄山生态效益补偿 | 《黄山区与黄山风景区重叠公益林补偿资金协调会议纪要》(黄山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89号) | 环黄山五镇一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的补偿 | 2024年21元/亩(与每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标准一致) | 根据环黄山五镇一场内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面积向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申报资金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9-8510013 | 今年发放文件暂未下达 | |||
36 | 黄山区林业局 |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态护林员补助 |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25〕1号) | 符合补助条件的护林员 | 根据国家拨付的资金总额和我区选聘落实的生态护林员总人数,2025年人均不超过8000元 | 在乡镇考核合格基础上,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发放 | 0559-8510006 | ||||
37 | 黄山区林业局 | 大别山-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23〕340 号) | 营造林项目实施业主 | 补助标准:造林800元/亩,退化林修复600元/亩;封山育林100元/亩。 | 在通过验收的基础上,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发放补助。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9-8510031 | ||||
38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2006〕17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移民〔2008〕113号)。 |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到人 | 600元/人/年 | 根据每年核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人口数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9-8500535 | ||||
39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2.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全文。 |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 根据国家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 根据国家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 根据国家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 根据国家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 1、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学生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通过系统导出本地区春(秋)季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后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2、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系统名册中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县(市、区)××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区乡村振兴部门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春秋季学期分别发放 | 0559-8500521 | |
40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财农[2016]857号) |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到户) | 区级标准 | 村级组织对补贴面积进行摸底登记,乡镇、村级对补贴面积进行审核公示,区级汇总、测算补贴标准,区、乡镇、村级公示补贴面积、标准及金额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 年度发放 | 0559-8532519 | ||||
41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稻谷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物价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8〕1115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 实际种稻者(到户) | 区级标准 | 村级组织对补贴面积进行摸底登记,乡镇、村级对补贴面积进行审核公示,区级汇总、测算补贴标准,区、乡镇、村级公示补贴面积、标准及金额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 按年发放 | 0559-8532519 | ||||
42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 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 号) | 实际种粮农民(到户) | 区级标准 | 村级组织对补贴面积进行摸底登记,乡镇、村级对补贴面积进行审核公示,区级汇总、测算补贴标准,区、乡镇、村级公示补贴面积、标准及金额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 按年发放 | 0559-8532519 | 今年发放文件暂未下达 | |||
43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 |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皖农牧〔2024〕153号) | 50头以上养殖企业 | 35元/头 | 10.5元/头 | 10.5元/头 | 养殖户向主管部门报告,官方兽医到场确认。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中央、省级补贴资金发放后3个月内发放 | 0559-8500541 | ||
44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先打后补” | 安徽省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农医函〔2022〕336号 | 规模养殖场 | 口蹄疫苗省级承担90%、禽流感苗省级承担70%、小反刍兽苗省级承担60% | 口蹄疫苗区县承担10%、禽流感苗区县承担30%、小反刍兽苗区县承担40% | 根据养殖量和实际采购疫苗数量,由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区疫控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并抗体检测合格。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12月底前发放到户 | 0559-8500541 | |||
45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基层动物防疫员补助 | 皖农财〔2012〕16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2〕1307号 | 村级防疫员 | 国家资金1200元每人每年 | 省级资金1200元每人每年 | 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并公示。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12月底前发放到户 | 0559-8500541 | |||
46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特色种养业扶持精准到户项目 | 黄农工办〔2025〕4号《2025年黄山区特色种养业扶持精准到户项目实施方案》 | 符合奖补要求的农村脱贫户、监测户 | 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 申请、审核、验收、公示、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6月至11月发放到户 | 0559-8500509 | ||||
47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耕地轮作试点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400号)、《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2024年耕地轮作和油菜扩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4〕16号) | 承担稻-油轮作的主体 | 根据项目总资金和稻-油轮作油菜示范片验收合格面积测算亩补助标准 | 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可申请参与项目实施,与乡镇签订相关协议,完成稻-油轮作油菜种植任务后,按验收通过面积测算补助金额,经区、乡镇、村公示无异议后兑付奖补资金。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 项目实施并验收完成后发放 | 0559-8532519 | 今年发放文件暂未下达 | |||
48 | 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扩种油菜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4〕400号)、《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2024年耕地轮作和油菜扩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4〕16号) | 承担油菜扩种的主体 | 根据项目总资金和扩种油菜示范片验收合格面积测算亩补助标准 | 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可申请参与项目实施,与乡镇签订相关协议,完成油菜扩种任务后,按验收通过面积测算补助金额,经区、乡镇、村公示无异议后兑付奖补资金。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 项目实施并验收完成后发放 | 0559-8532519 | 今年发放文件暂未下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