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闲置用地盘活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及主要职责任务
一、成员构成
组 长:吴小胜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洪伟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吴 亮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求 区政府办主任
王小珍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方 春 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孙鸿杰 区发改委主任
汪自敏 区科技工信局局长
崔云斌 区司法局局长
焦振龙 区财政局局长
白邵勇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余狮红 区住建局局长
聂 力 区文旅体局局长
鲍 倩 区审计局局长
夏 天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许仁贵 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黄 健 区税务局局长
袁保平 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霞光 汤口镇政府镇长
黄志兵 甘棠镇政府镇长
吴晓晖 耿城镇政府镇长
魏永华 太平湖镇政府镇长
张金龙 谭家桥镇政府镇长
卢光潮 仙源镇政府镇长
邵启明 三口镇政府镇长
马 利 焦村镇政府镇长
苏 笋 乌石镇政府镇长
黄金兵 新明乡政府乡长
苏 海 龙门乡政府乡长
汪晓娟 永丰乡政府乡长
程超山 新华乡政府乡长
阎 璐 新丰乡政府乡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全区闲置用地盘活攻坚行动的部署、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白邵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吴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程宏祥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明确1名业务骨干作为主办人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太平经开区分别设立乡镇、园区闲置用地处置工作组,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具体工作。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乡镇闲置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太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园区闲置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区政府办(区政府督办室):会同专班办公室开展攻坚行动的督查工作。
区委政法委:负责攻坚行动的维稳工作。
区法院:负责推进涉法涉诉项目的司法处置进程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产业目录准入的指导工作,指导各乡镇和太平经开区等制定和落实差别化电价、水价、能耗及相关收费政策。
区科技工信局:负责指导园区闲置用地清理处置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攻坚行动的法律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攻坚行动中财政金融政策的支持。
区税务局:负责攻坚行动中税收政策支持工作,提供企业税收情况。
区住建局:负责攻坚行动中工程建设许可、基础设施保障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依法收回地块成本审计。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闲置用地的招商推介。
区文旅体局:配合做好文旅项目的招商推介。
区供电公司:负责攻坚行动中项目用电、杆线迁移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经开区管委会是闲置用地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落实辖区范围内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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