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山区生态环境质量完成情况及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
发布单位:黄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地点:黄山区新闻发布厅
发布人员: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章骏
2024年黄山区生态环境质量完成情况及
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新闻发布会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主要是向大家发布2024年黄山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以及介绍2025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安排。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黄山区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一直努力守护的目标。希望通过此次发布会,能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和我们的工作动态,也期待各位媒体朋友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接下来,我将首先为大家介绍2024年的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情况:
一、2024年黄山区生态环境质量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黄山区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6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7.5%,在全省45个市辖区PM2.5浓度排名中位列第3。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黄山区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其中青弋江流域6条主要河流及太平湖水质状况为优 ,Ⅰ~Ⅱ类水质断面比例达100%。黄山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方面:黄山区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全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达标率100%。
(二)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黄山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6μg/m3、11μg/m3、36μg/m3、23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分别为0.8mg/m3和122μg/m3,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2023年相比,本年度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持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浓度稍有下降,细颗粒物浓度有所上升。
(三)水环境质量
2024年,黄山区青弋江流域水质状况为优 ,Ⅰ~Ⅱ类水质断面比例100%。其中1个断面水质达Ⅰ类水标准,5个断面水质达Ⅱ类水标准。太平湖水质状况为优,太平湖湖心水质达Ⅰ类水标准,高压线下断面水质达Ⅱ类水标准;太平湖呈中营养状态。
(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4年,城区饮用水源地(龙门河-黄山区一水厂)水源地水质达I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
(五)声环境质量
2024年,黄山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8.9分贝,声环境质量状况为好。黄山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5.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为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达标率为100%。与2023年相比,黄山区声环境质量(昼间)总体状况持平,均保持好级别。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昼间平均值下降0.8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下降0.1分贝。各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昼间达标率100%,与上年持平;夜间达标率100%。
二、2025年黄山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2025年下半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为建设美丽黄山区提供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
聚焦五年周期,统筹抓好“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认真对照“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对四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全面梳理总结,抓住最后时间补缺补差,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启动《黄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基础工作,与省厅、市局“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衔接,把未来五年我区迫切需要开展的重点工作、亟需补齐的突出短板、群众身边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摸清楚、补到位、改彻底。
聚焦环境保优,持续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蓝天保卫战上。进一步加强国控站点异常问题管控,推动烟花爆竹禁放区优化调整,全力管控秸秆禁烧,强化道路施工扬尘、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加强多污染物协同防治,加强分析溯源,摸清重点污染源,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深化群众“家门口”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餐饮油烟、噪音、恶臭异味、扬尘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推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加快推进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等重点工程性减排任务。碧水保卫战上,以美丽河湖建设为统揽,深化流域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八大专项行动,集中力量继续实施浦溪河等重要河流治理和蓝藻水华防控。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综合治理,按时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严格做好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水源地保护水平,推进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巡查监管,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净土保卫战上,持续强化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事件发生,强化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推进危险废物治理,压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
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提升问题排查整改质效。高位推动新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明确各方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2025年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长期整改任务达到时序进度。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打好整改“主动仗”。
聚焦绿色本底,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支撑。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整改。推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成本底调查任务,加强调查成果应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深入落实告知承诺制、“两证合一”改革,探索环评“打捆”审批,切实做好精酿啤酒等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围绕城市管网改造、清洁能源替代、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摸排减排项目线索,系统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切实解决我区总量替代指标储备不足问题,确保重大项目落地所需的环保要素保障。做好生态环保项目争取及项目资金管理,积极争取美丽河湖及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统筹做好环太平湖区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调度,督促按时序进度完工,提升资金执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