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高中考防汛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2025年,我区报名参加高考人数486人,参加中考人数1004人,考点设在黄山一中,备用考点设在黄山二中。为防范极端天气对考试组织、师生安全的影响,保障高中考期间考点及周边区域安全,确保高、中考平稳顺利举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做好因暴雨、洪涝、内涝等突发性汛情导致的高中考考点安全威胁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科学预警、提前防范,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快速联动、协同处置,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工作原则。
二、汛情等级划分与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预警及汛情影响范围,划分为四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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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划分标准 |
响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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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蓝色) |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局部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轻微内涝。 |
加强巡查,疏通排水设施,实时监测考点周边积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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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黄色) |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持续降雨导致部分区域积水,可能影响考生出行。 |
启动应急值班,提前部署交通疏导,通知考生预留出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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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橙色) |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城市内涝严重,部分路段交通中断,考点周边存在安全隐患。 |
启用备用考点,协调交警、市政等部门抢排积水,必要时转移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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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红色) |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特大暴雨引发洪涝灾害,考区已无考点能满足组考条件。 |
逐级上报,申请考试延期。 |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工作专班
组成由区招委牵头,联合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住建、城管、交通、卫健、应急、水利、气象、供电、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
(二)考点应急小组
组建考点应急小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考点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职责分工
区招委:负责辖区内高中考考点防汛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工作。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及网络舆情管控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摸排各报名点学校送考情况,指导做好应急避险工作;及时向区招委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工作;确保试卷运送安全、保密;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优化送考路线,护送送考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做好考点周边交通管制;必要时帮助转移考生;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等行为。
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市政防洪排涝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考生往返考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组织爱心送考车为住宿宾馆的考生提供送考服务,并将联系方式及时告知考生住宿的宾馆。必要时调度橡皮艇、冲锋舟等交通运输工具运送转移考生。
区卫健委:负责做好护送途中及考试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针对区域内强降雨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处置,加强突发汛情时的协调调度和应急救援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根据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警情况,第一时间向招委通报,提出建议。负责考试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做好高中考期间天气监测,滚动预测汛情形势,及时发布预报预警。
区消防救援局:负责做好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快速响应。
区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考点和备用考点的用电保障。
考试期间,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实行联合办公。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提前研判。提前对各报名点送考车辆、人数等情况进行摸底。对接气象、水利部门,根据提供的预报,综合研判考试期间本地天气变化,科学预判可能产生的内涝、洪涝以及次生灾害等,提前准备合适雨具、盛装备用衣物和鞋子的防水袋等物品。
(二)备用考点。根据考生规模、地理位置、学校设施等,安排好监考教师,视汛情启用。做好考点更换时路线规划,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应急车辆及物资。
(三)路线安排。提前安排车辆探路,根据地势、交通情况,规划至少2条赴考路线,并告知各送考学校。考前,考生和工作人员,由送考学校按照赴考路线,乘坐大巴车,由交警护送。
五、应急处置流程
(一)开考前突发汛情
1.蓝色/黄色预警。加强巡查,疏通排水设施,实时监测考点周边积水情况。确保考点建筑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照明、应急照明、消防等器材。提前部署交通疏导,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确保考生及家长能及时、准确、方便的接收考试相关信息。如考前长时间降雨,且有洪涝态势,安排考点提前准备一定数量衣物鞋袜、吹风机、烘干设备等,并在考点安排场所设置更衣室,确保考生身体健康。
2.橙色预警。经区招委综合研判,监考老师和考生无法正常到达考点,确需启用备用考点的,由区教育局逐级上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发布启用备用考点的信息,并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赴备用考点考试的准备工作,启用备用考点。
3.红色预警。雨情、水情、汛情超出预计,经区招委综合研判,确实不具备开考条件的,由区教育局逐级上报,申请考试延期。待延期申请通过后,及时转发公告。
(二)考试期间应急处置
1.道路阻断。如遇赴考途中发生道路阻断情况,区交通、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应立即组织抢险抢修队伍,通过工程车辆、冲锋舟和架设浮桥,以及安排警车接驳转运等方式,确保考生、工作人员、送考人员安全、顺利到达考点。如遇考生大规模迟到或试卷延误造成无法正常开考的,立即逐级上报,按规定顺延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30分钟),同时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情绪安抚工作。
2.电力故障。考试期间,如因雷雨出现外部电力故障,导致所有考场全部停电,影响照明和考生答题,考点立即启用第二电源,并通知现场驻考点电力保障车及时应急响应,同时向上级考试机构报备。经供电部门研判,如电路问题可以短时间内解决,则安排应急抢修小组对电路进行抢修,直至解决电路问题,恢复正常供电。如电力故障无法短时间解决,启用电力保障车进行发电,记录断电时间及来电时间,并安抚考生情绪,维持考场秩序,逐级上报省考试院,按规定顺延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30分钟)。
(三)考试结束后发生汛情
考点提前做好路线规划,组织考生分批有序离场,安排专人引导至安全区域等待家长接送。如水情严重,阻碍考生离场,安排学校食堂有效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就餐,并安排考点合适场所给考生休息。同时,做好信息发布,避免引发舆情。
六、保障措施
(一)交通保障。公共交通优先保障考生通行,必要时调用出租车、社会车辆支援。
(二)医疗保障。每个考点配备医护人员及急救药品,防范考生因淋雨、受凉引发疾病。
(三)心理疏导。安排心理教师对因汛情受影响的考生进行情绪安抚,避免影响后续考试。
(四)舆情应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谣言传播。
七、附则
高中考防汛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25年5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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