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506-00066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三农,通知 发文日期: 2025-06-05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6-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办秘〔2025〕11号 词: 黄山区人民政府公报2025年第6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黄山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05 08:35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8部门编制的《黄山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65日    


黄山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教育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利局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区气象局

 

为切实做好黄山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及《黄山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黄山市黄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黄山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区内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及少量的泥石流为主,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崩塌为主,滑坡次之,泥石流较少见。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受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地质条件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控制。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根据黄山区2025年度汛前调查,我区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58处。

其中,威胁居民点111处,威胁268908人(常住人口466人)和6706万元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崩塌80处,威胁149515人(常住人口274人),占比72.07%;滑坡29处,威胁111367人(常住人口180人),占比26.13%;泥石泥2处,威胁826人(常住人口12人),占比1.8%。按地质灾害规模划分:全部为小型地质灾害点。所在乡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避险转移以及应急处置等防范措施。

风险路段47处,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管理分中心及所在乡镇按职责分别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二)重点防范区域。我区均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危险程度和人员财产受威胁情况,划定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面积为361.86km2,占全区总面积的20.71%,其中汤口镇、龙门乡、乌石镇、新明乡、仙源镇、太平湖镇、甘棠镇为重点防范区域(涉及248836人);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切坡建房点、城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农家乐等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路和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三)重点防范期。全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汛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期为3-4月,主要防范短时强降雨和连续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10月至次年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但仍然不能忽视冰冻融化下渗引发的少量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二、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气象预测。预计2025年汛期(5-9月)我区气候状况偏差,阶段性旱涝特征明显,汛期全区降水量在1015-1115毫米,较常年略偏多。预计6月中旬前期入梅,7月上旬后期出梅,入出梅时间均偏早,梅雨量、梅雨强度接近常年。根据降雨趋势,预测5—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其中梅雨季节在集中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下,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详见附件1)。今年影响我区台风2个左右,接近常年,主要出现在7月下旬至9月。

(二)地质灾害预测。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预测2025年灾害类型仍以崩塌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并伴有少量的泥石流。重点防范时间为5—9月,特别是6月中下旬至7月中上旬,极易出现强降雨天气,存在诱发大规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

(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灾险情巡查、灾险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保障通信畅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更新标识标牌,明确避险路线和避险方式,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核查,明确责任主体,逐点落实监测防范措施;出现灾险情等突发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速报,做到首报迅速及时、续报完整准确。

2.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双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机制,点、面结合统筹部署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双控工作全链条闭环;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地质灾害防治网格体系建设,切实把群测群防各项措施抓紧、抓牢、抓严,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与能力;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技术优势,驻地提供技术服务,及时研判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趋势,积极探索推动专业技术队伍向重点乡镇延伸,进一步强化基层防灾技术力量。

3.持续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区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会商,充分发挥黄山市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平台作用,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水平;强化和规范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工作,认真做好普适型监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有效推动防灾手段由群测群防向人防+技防并举的群专结合转变;进一步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实时、靶向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各乡镇要根据预警及气象预报等,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人员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捉灾险情信息,及时发出临灾预警,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

4.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积极申报汤口镇、新明乡1:10000地质灾害精细调查项目,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进一步摸清极端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更新危险区范围、受威胁对象和风险等级,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更新等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网格职能,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制度,定点监测、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各乡镇要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切坡建房点以及重点时段、重要区域(如城镇和村庄等人员居住密集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对巡查发现可能出现险情、灾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上级政府和应急、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报告。区交通运输、水利、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体育、铁路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突出城镇、学校、敬老院、农家乐等人口密集区及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活动区等重要区域,组织开展各自行业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和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做到风险可防可控。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业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

5.全力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时更新完善本乡镇、本部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2)专项避险转移预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抢险工作;组建群专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专业力量,不断强化基层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灾专业设备;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分层级组织,排定应急演练计划,在5月底前实施完成,进一步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应急抢险队伍应急处置水平,提高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避让安置工作。

6.注重源头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将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作为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实施矿产资源、生态修复、交通、水利、能源、自然保护地、文旅等专项规划时,应当充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认真执行《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强化监管力度,注重预防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宅基地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依法查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二)分类施策,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黄山市黄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30年)》《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及年初任务目标,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鼓励和引导避险搬迁。按照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群众自主搬迁,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二是落实防护工程回头看。组织开展已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和已核销隐患点的全面自查工作,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及时采取清淤、加固、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安全稳定运行。三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对列入2025年治理计划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特别是中央财政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设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各乡镇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控区的监测、防范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予以公告,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监测、预防和应急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气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详见附件3)加强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