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
河湖长制日常管理常抓不懈。一是全面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切实加大巡河力度,及时调整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全区现有区级河湖长6人、乡镇河湖长62人,村级河湖长138人,今年以来,各河湖长开展巡查3082人次,组织乡镇交叉互查1次,整改问题13个;二是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做到“四乱”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坚决实现“遏增量,减存量”的目标,开展侵占河道违规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问题5个,完成问题整改3个,正在整治问题2个;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推进秧溪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目前黄山区丰乐河、洙溪河获得第五批省级幸福河湖称号。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