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赋权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现将《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赋权责任
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和区直赋权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发区赋权工作的重要性,把赋权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赋权双方根据赋权方式明确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及时研究解决赋权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二、做好事项交接
区司法局要指导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和区直赋权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赋权手续,确保赋权依法合规。各赋权单位要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移交工作,主动与太平经开区管委会对接,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供工作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会同区数据资源局做好办事指南发布工作。太平经开区管委会要积极对接赋权单位,接受指导监督,实现无缝衔接。赋权事项移交工作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全部完成。移交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各赋权单位办理。
三、推动落地生效
太平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承接能力,落实与区直赋权单位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相关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的总结评估。区数据资源局要做好相关技术支持。
本清单公布后,《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黄政〔2023〕11号)即行废止。
附件: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
(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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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 |
赋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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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其他权力 |
授权 |
开发区将备案情况同步告知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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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其他权力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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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 |
行政许可 |
授权 |
“两高”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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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其他权力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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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行政许可 |
授权 |
开发区辖区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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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城市管理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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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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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临时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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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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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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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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