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509-00106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9-02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9-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区科技工信局解读《黄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建筑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03 17:23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4〕16号)和市住建局等14部门《关于持续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黄建〔2022〕25号)的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激励和撬动作用,扶持二产做大做强,强力推进我区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发展,区科技工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原《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黄山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黄山区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规定(修订)》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我区工业、建筑业发展实际,整合起草了《黄山区促进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起草过程中,重点围绕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政策、工业及建筑业未来产业发展重点工作、明确程序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调整补助方式、细化补助条款、明确补助内容。

二、起草依据

1.《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4〕16号)

2.《关于持续推进县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黄建〔2022〕25号)

3.《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22〕34号)

4.《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22〕5号)

5.《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1〕20号)

6.《黄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黄发改工交〔2020〕10号)

7.《黄山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管〔2019〕180号)

8.《黄山区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规定(修订)》(黄政办〔2018〕7号)

三、总体考虑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要求,区科技工信局遵循引导性、撬动性、整体性、目标性等原则,突出“现有优化”和“首次实施”,全面梳理、细化完善、出台实施含金量足、针对性准、操作性强、覆盖面广的二产政策措施。

四、起草过程

按照“管用、适用、好用、实用”的原则,整合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管局、区住建局等单位政策,起草了《黄山区促进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3月18日区政府专题召开征求意见会,向12个相关部门及5户代表企业征求意见;4月1日于区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4月1日下午再次召开征求意见会,向14个乡镇征求修改意见,累计征集意见12条,经归纳整理、研究论证,采纳意见9条,形成了《黄山区促进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

3月31日通过区科技工信局法制员、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

4月8日,通过区政法委社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论为“低风险”。

4月9日,通过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4月9日,通过了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目前的送审稿。

4月10日,经区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6月20日,经区委专题会集体审议通过。

五、主要内容

《黄山区促进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 整合各单位政策共42条,分为“支持金融协同放大、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品牌能力提升、支持建筑业发展”五大类别。具体如下:

1.“支持金融协同放大”类设置信用类贷款贴息、工业技改贷款贴息、重大项目贷款贴息、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投资基金支持、支持基金产业投资、鼓励企业加大新兴产业布局、支持上市挂牌企业股权融资、支持企业上市、支持企业新三板挂牌、支持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13个条款。

2.“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类设置支持新引进工业项目、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支持企业建设高层厂房、支持低效清理处置、支持产业链建设、支持高技术和战新产业企业培育、支持知识产权创造10条。

3.“支持科技创新”类设置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8条。

4.“支持品牌能力提升”类设置支持企业入规纳统、支持争创试点示范、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支持实施标准战略、支持质量品牌建设、开展政策宣贯9条。

5.“支持建筑业发展”类设置鼓励企业提升产值、支持企业开拓区外市场2条。

六、保障措施

(一)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管理、项目监管等;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等。

(二)专项资金在预算额度内实行项目间平衡调剂,统筹安排,若申报资金超出预算资金,则同比例下调。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区科技工信局  产业股    翟  鹏   0559-8500561;

区发展改革委  产业股    王锐睿   0559-8531005;

区 住 建 局   监管股    杜荣明   0559-8532669;

区 财 政 局   办公室    郭彩红   0559-8539650;

区市场监管局  办公室    汤  莉   0559-853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