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关于申报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5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支持范围是以“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主要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道路、安全饮水工程、村庄整治、绿化亮化及公共文化设施等项目建设,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村民户院内及房前屋后道路、谷场、装修等建设由村民自己负担,不得列入申报范围。
二、项目资金安排
(一)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原则上根据行政村个数、农业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因素分配奖补资金。
(二)项目安排。项目安排根据各乡镇资金规模和项目的轻重缓急,结合其他涉农项目安排情况审核确定。申报项目在《2025-2027年度乡村振兴共建共管共享共用项目储备库(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中选取。
三、相关要求
(一)规范完善项目申报要素。乡镇、村要认真对照项目库原有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等各项要素,确保项目名称规范、绩效目标准确、项目资金规模与项目工程量匹配。
(二)加强项目管控先行审查。为落实黄山区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建共管共享共用机制,保证入库项目的合理合规性,各乡镇对项目建设涉及“林区道路、产业路、旅游路、仓储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加工厂房、观景台、休息台、停车场、公厕”等内容的,需前置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库区管理范围、河湖岸线保护边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线预审。请区农水局、林业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按要求予以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作为申报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落实项目申报程序。要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程序,村“两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申报项目,依据村级《2025-2027年度乡村振兴共建共管共享共用项目储备库(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按照“群众意愿强烈、效益目标明显”的原则择优申报,由村委会向所属乡镇政府书面申请。乡镇政府梳理汇总各村上报项目,根据群众需求和资金规模,统筹考虑各村项目建设和安排情况,按轻重缓急进行优先序列排序并书面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批复。
(四)项目报送时间。各乡镇项目申报文件和汇总表纸质材料(含电子版)应于2025 年2月28日前上报区财政局,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区财政局联系人:朱小红 (联系电话:8532505)。
黄山区财政局
2025年2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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