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508-00070 信息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8-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价格咨询投诉案例选登(三)

作者: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15:31 信息来源: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来电人反映黄山区037乡道的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旁边的亭子饭店就餐时,商家售卖的干锅包菜是45元一份,认为该价格不合理,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要求对商家的菜价进行核查。

我局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您的投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并于2024年8月20日已电话方式告知投诉人。对于您“要求对商家的菜价进行核查”的诉求,经现场核查,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在五个工作日内以显著方式标明菜品价格。该处理结果我局已于2024年8月20日已电话方式告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