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510-00164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10-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区司法局解读《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黄山区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1 15:41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主要依据

制定背景:维护法制统一的要求适应现实变化加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规范化管理,2018年出台的《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定《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2020620日)

(二)《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黄政〔202228号,2022721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2719,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废止了《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因制定依据修改及新增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亟需更新档案管理的相关办法。制定本《办法》旨在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标准化,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阶段。20254月,区司法局组建起草小组。2025527日,区司法局起草形成了《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阶段。202569日至79日,区司法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202569日至619日书面征求了区直部门、乡镇等单位的意见。截至反馈期满,收到反馈意见1条,采纳1条。

(三)相关审查阶段。

2025811日,区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稿)》;

202595日,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黄法审〔202578号);

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决策事项无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

(四)会议审议阶段。2025912日,区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

(五)文件印发阶段。20251020日,正式印发《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黄政〔202533号)。

四、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和决策归档的主要内容,确保档案的收集齐全、整理有序、保管安全、利用便捷,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的规范化、法治化。

、主要内容及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15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定义、归档范围、责任单位、整理归档规则、定期移交、开放、考核管理、违纪处分等相关内容。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改文件名称。因原《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已经进行了修改,为保持文件名称的统一性,将其修改为《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

(二)调整事项范围。明确五大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是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是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是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是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是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本《办法》第三条)。

(三)完善档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规定,重点增加了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决策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时增加了公平竞争审查档案,包括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意见进行处理的情况和理由说明以及主要调研成果等档案材料(《办法》第二条、第五条)

此外,《办法》第十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下一步工作

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策解读、会议专项培训等多渠道,宣传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指导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做好决策档案管理工作,与区档案局对接,加强对决策档案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黄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

咨询电话:0559-850033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