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编号D3AH202411150028)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批交办信访件(编号 D3AH202411150028)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耿城镇农夫山泉工厂噪音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吹瓶工序配套的冷却塔风机电机进行改造,更换为低噪声设备,以实现噪声排放稳定达标。
四、目标任务
完成冷却塔风机电机改造,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对吹瓶工序配套的冷却塔风机电机进行改造,已更换为低噪声设备。经监测,该公司夜间厂界噪声数值已符合国家夜间噪声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生态环境局〕:0559-2320355
电子邮箱〔市生态环境局〕:hshlyd@163.com
2025年12月31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