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黄山区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批复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4〕289号)和《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建共管共享共用机制的通知》(黄政〔2021〕5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审定,同意实施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6个(具体项目见附件),安排资金156万元。
相关乡镇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认真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等主要指标;二要对纳入以工代赈借鉴模式的项目要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借鉴模式项目实施管理助力农村困难群众增收工作的通知》(黄农工组〔2024〕8 号)文件要求执行,着力解决农村弱势群众就地就近务工,提高其收入水平;三要对项目选址要进行合法合规性预审,同时对涉及饮用水、林区道路、人居环境等项目施工要接受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四要加强项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等情况的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开展资产移交登记和落实管护机制,发挥项目效益。
黄山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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