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409-00201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5:08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住房保障相关资金安排并监督使用。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

4.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5.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及市场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负责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负责各类住房政策性资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物业管理。

6.承担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责任。负责全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统一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7.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建筑业改革发展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相关中介组织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8.承担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监督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拟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建设项目节能减排;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建筑科技的推广和应用。

10.拟订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系统、海绵城市建设等专业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前期谋划和组织实施。

1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建设;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2.拟订人民防空相关规划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会、区人武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区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建设行业体制改革。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实施由政府投资的工程造价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的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排水、亮化等设施的维修项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由政府投资的工程造价50万元(单个项目)以下的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排水、亮化等设施的维修项目。

二、机构设置

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住房发展与保障股、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股、人民防空股。

三、办公地址

黄山区综合办公区2号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8538560

六、负责人

余狮红 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www.hs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91?type=4&action=list

八、邮政编码

245700

九、办公邮箱

hsqz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