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一、机构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区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协调指导全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农业农村有关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区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拟订种业振兴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区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灾工作。指导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植物疫情扑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区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应用技术等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五)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农业农村水利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二)农办秘书股。
(三)乡村产业发展股
(四)种养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科技教育与农业资源环境股)
(五)农业农村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六)乡村建设股(农村社会事业股)
(七)农田建设股。
(八)移民管理股。
(九)帮扶协作股。
(十)黄山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十一)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十二)黄山区农业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十三)移民管理中心。
(十四)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十五)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办公地址
黄山区综合办公区5号楼西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8500705
传真电话:0559—8500681
六、负责人
党组书记 局长 吴向阳
七、网站地址
https://www.hs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93?type=2&nav=0
八、邮政编码
245700
九、办公邮箱
anhsqn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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