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409-00202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5:12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旅游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文物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事业和旅游产业、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落实文化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研究和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测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经济运行,负责行业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二)负责对广播电视电影单位的行业监管,综合管理全区电影放映市场。

(十三)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监管,综合管理全区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全区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十四)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二)公共服务股

(三)文化遗产管理股

(四)资源开发股

(五)产业发展股

(六)体育股

(七)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股

(八)市场管理股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对外可使用区文物局的名称。

三、办公地址

黄山区太平东路文化大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8532332

六、负责人

聂 力 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www.hs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96?type=4&action=list

八、邮政编码

24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