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6005/202302-00027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2-13 10:32 信息来源:黄山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林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按照国家、省级和市级标准、规程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协调指导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和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负责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或应由省、市、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审核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区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物等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六)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八)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协调和指导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区级国有林业资产;按规定审批或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全区山区综合开发。

(十)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

(二)计划财务与产业股

(三)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生态保护修复股

(五)森林资源管理股

(六)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三、办公地址

黄山区政务新区7号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8510016

六、负责人

任家胜 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www.hs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94?type=4&action=list

八、邮政编码

245700

九、办公邮箱

hsql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