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农业机械事务中心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农业机械化的中长期规划。
(二)承担农机运用过程中的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农机技术、农机交易市场建设。
(三)负责组织新型农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村适用农机技术人才培训。
(四)承担农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五)承担农机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农机化调研,指导全区农机化生产,指导全区农机行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研制。
(六)承担全区农机行业项目的立项申请和组织实施。
(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政策。
(八)承担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转报及补助发放。
(九)指导乡镇开展农机化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农业机械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业务股
三、办公地址
黄山区平湖西路77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8532404
六、负责人
孙志武 中心主任
七、邮政编码
245700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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