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融媒体中心(黄山区广播电视台)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更好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
(二)根据省、市关于媒体融合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拟订区融媒体中心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通过流程优化、平台再造,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催化融合质变,放大一体效能,实现“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全媒传播”,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负责广播电视等频率频道资源、新媒体传播平台的报批、注册、使用和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标准,完整转播中央、省、市台要求转播的广播电视节目。
(六)负责广播电视、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并参与重大宣传报道活动;负责广播电视各类节目和新媒体作品的创新创优工作。
(七)负责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负责中心专业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八)负责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节目安全播出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内容权威发布。
(九)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发挥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开发各种资源,不断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和综合开发能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指导协调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开展新闻宣传等有关业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融媒体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总编室
(三)新闻部
(四)技术部
(五)广告部
三、办公地址
黄山区北海南路广电大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8512510
六、负责人
张健 台长
七、邮政编码
24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