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黄山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问:制定此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22〕5号)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新型工业化发展,特制定此政策。
问:申报条件是什么?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本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以及为工业企业服务的相关机构。
(二)申报项目的须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
问:申报资金程序是什么?
(一)申报:由所在乡镇、经开区通知各企业根据《黄山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黄山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随文下发)要求,对申报项目实施的情况以及绩效目标进行客观评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工信局和区财政局提出申请。
(二)评审:区科技工信局和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选择确定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第三方机构对评审结果负责。区科技工信局会商区财政局,依据第三方评审结果,经联合审定后确定扶持项目,报区政府审定后予以公示。
(三)资金拨付。经区政府审定后的项目奖补资金拨付,由区财政局按程序下达指标,区科技工信局及时拨付到申报单位。
问:详细介绍一下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8 月1日,逾期未申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文本一式2份报送至区科技工信局相关股室联系人、区财政局企业股联系人各1份,同时报送全部申报材料PDF电子版(相关材料扫描件应清晰)。
2、投资类项目为2024年在建项目,认证类项目为2024年度取得的相关认定。
3、企业同一投资类项目只能享受一类投资类项目的奖补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认证类奖补项目,可以同时享受。
4、专项资金项目所涉及票据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持新引进工业项目除外)。
5、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严格按照《2024年黄山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编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资金奖补:(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2)近3年,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3)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
详细请见申报指南。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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