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395/202302-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2-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2-10 09:23 信息来源:黄山区教育局 阅读次数: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

《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

国语函〔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国家语委修订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docx

国家语委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