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280/202403-0001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3-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致茶农的一封信

作者:黄山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5:06 信息来源:黄山区公安分局 阅读次数:

惊蛰已过,春意日浓,茶季到了。大家要走进山坡、田间、地头,采摘春天的丰收。为有效遏制茶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茶季城乡道路交通安全,我们温馨提醒广大茶农、茶商、司机朋友:

一、头盔非小事,安全是大事。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乘小客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都要自觉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二、超员危害大,安全不能挤。超员会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使得车辆在行车过程中不稳定,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三、疲劳驾驶要杜绝。茶农白天既要风雨无阻采茶,夜晚还要通宵达旦制茶,凌晨更想争分夺秒赶早卖茶图个好价。为此,驾驶车辆务必注意休息,切勿疲劳驾驶!

四、农村道路基础薄弱。农村道路崎岖,防护不足,易发单方交通事故,加之茶季雨天频繁,车辆驶近急弯、坡道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凌晨和夜间要变换远近光灯进行提示。

五、三轮车载人,违法又危险。三轮车对于短途轻量运输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但其缺少安全防护设施,并不适合人员乘坐。且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转弯或掉头时极易侧翻,引发乘员坠落等交通事故,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交警再次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别忘了戴安全头盔”“驾驶和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千方不要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不超员、不超速”。

春景美,茶季忙。收获的时节不能忘了安全,上路的时刻不能存有侥幸。车辆行驶在山乡道路上,安全要时刻记挂在心上!


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