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280/202411-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 2024-11-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社会治安】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作者:黄山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0:41 信息来源:黄山区公安分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隧道内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降低隧道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起正式启用以下电子抓拍设备:

一、河西隧道内五处

1.黄山市黄山区103省道264公里50米处

2.黄山市黄山区103省道264公里200米处

3.黄山市黄山区103省道264公里350米处

4.黄山市黄山区103省道264公里500米处

5.黄山市黄山区103省道264公里650米处

二、龙门岭隧道内三处

1.黄山市黄山区103省道273公里250米处

2.黄山市黄山区103省道273公里600米处

3.黄山市黄山区103省道273公里900米处

三、谭家桥西岭隧道内一处

黄山市黄山区205国道1575公里950米处

以上违法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对以上交通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和记分。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15日

(撰稿人:吴兴   审核人:胡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