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黄山区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
问:为什么要制定《黄山区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
答:因为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为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高质量完成全区老年助餐服务目标任务,推进全区老年助餐服务健康发展,依据省、市、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和《黄山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问:《黄山区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坚持了哪些原则?
答:1.坚持公益属性。优先保障失能、空巢、留守、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兼顾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2.注重社会参与。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参与助餐服务,发挥市场积极作用。3.严把质量安全。提供符合老年人饮食习惯和营养需求的餐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问:《黄山区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中建设补贴多少元?
答:原则上新建的老年食堂面积在50-100平方米、100-200平方米、200平方米以上的,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及区民政局审核同意且承诺运营三年以上的,按照8万、12万、1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建的城市、农村老年助餐点分别按每个6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改扩建的按照新建补助标准的60%执行,对实际建设费用未达到相应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问:建设补贴怎么发放呢?
答:老年食堂(助餐点)建成正常运营一年以后,上报所在乡镇,经乡镇审核后,由乡镇据实向区民政局申领补贴,区民政局评估合格后,于20个工作日内按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已享受过类似补贴的服务机构不重复享受。
问:老年助餐补贴标准为多少?
答:中晚餐应为老年人提供标准为10元的老年餐(至少一荤、一半荤、一素、一汤)。60-69周岁老年人按照每餐补贴1元、60-69周岁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每餐补贴3元、70-79周岁老年人每餐补贴3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餐补贴4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餐补贴7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免。就餐补贴不含早餐,送餐上门的送餐费老人自付。
问:《黄山区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方案(试行)》
答:老年助餐补贴方式是什么?
助餐补贴不直接发给补助对象,不重复不累积,不能转赠,仅用于就餐消费时直接抵扣。各乡镇、村(社区)可与助餐服务机构运营商签订协议,老人就餐时由助餐服务机构在老年餐优惠价的基础上,直接给予价格扣除。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常住地的社区(村)老年食堂(助餐点)提出申请,老年食堂(助餐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信息录入,补贴金额由老年食堂(助餐点)据实登记,先行垫付。
问:想要了解具体情况咨询那个部门?
答:可以咨询我们福利慈善股,0559-8509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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