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黄山区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
问:《黄山区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3年6月底,全区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问:社区社会组织增量方式有哪些?
答:1.成立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由区民政局依法登记。2.备案管理。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黄山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由各乡镇实施备案管理(备案登记程序见附件)。条件成熟后,及时向区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
问:民政局如何做好检查督查工作?
答:区民政局每季度对各乡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点评,对按时间节点推算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
问:社区社会组织申请备案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答:1.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准予“一址多社”);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类会员总数不少于10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类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4.有规范的章程(参阅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章程模板)。
问: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程序
答:1.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书》、《社区社会组织成员名册》、《场所使用证明》、《章程草案》;2.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社区社会组织提交的全部有效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颁发《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问:《黄山区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由谁负责实施?
答:《黄山区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实施方案》由黄山区民政局负责实施。
问:想要了解详细内容咨询那个部门?
答:可以咨询我们民间组织管理局,0559-85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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