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08/202211-0001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11-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民福[2022]2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建立重点民政对象定期探视走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11:34 信息来源:黄山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问:为什么要制定本通知?

答:为了做好我区重点民政对象关爱服务工作,防范照料护理缺失安全风险,增强重点对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服务内容,构建亲属尽职、基层主导、民政指导、政府监管的重点人员定期探访工作制度。

问:本通知所指的民政重点对象有哪些?

答: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农村留守(空巢)老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等。

问:探视走访的时限和内容是什么?

答:村(居)民政协理员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实地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存在的困难。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并做好跟踪随访,确保探访有方向、有效果。

问:想要了解此通知详情咨询那个部门?

答:可以咨询我们社会救助股,0559-850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