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黄山区民政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黄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黄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黄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黄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黄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黄山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我区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执行省、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采集、查询、核对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执行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负责全区乡镇、村(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措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黄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黄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黄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黄山区民政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黄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517.47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7517.4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17.63万元,下降13.9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26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8.5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51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8万元,占9.87%;项目支出6775.66万元,占90.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68.5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7268.5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81.9万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0.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2.8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3.81万元,增长25.0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城乡社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8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3.81万元,增长25.0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城乡社区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18.94万元,占86.2%;卫生健康(类)支出7.79万元,占0.12%;城乡社区(类)支出900万元,占13.33%;住房保障(类)支出21.97万元,占0.33%。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50.3万元,支出决算为67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657.69万元,占9.74%;项目支出6092.61万元,占90.2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5.48万元,支出决算为22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4.6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73万元,支出决算为7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了。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和年金做实。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9.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374.2万元,支出决算为36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使用了上级的专项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112.93万元,支出决算为7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因城区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建设尚未完工,所以不能及时安排殡仪用车的采购,导致预算执行率不够。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56.63万元,支出决算为75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补贴是由政法委于每年12月份将发放审批表报民政局据实拨付。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4.43万元,支出决算为25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5.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使用了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2万元,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3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8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了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47万元、津贴补贴26.53万元、奖金57.03万元、伙食补助费7.02万元、绩效工资6.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8.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8万元、住房公积金25.05万元、医疗费1.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32万元、离休费12.42万元、退休费21.82万元、生活补助38.31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公用经费26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92万元、印刷费2.42万元、电费1.13万元、邮电费4.37万元、差旅费1.92万元、维修(护)费13.41万元、租赁费0.04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2.22万元、劳务费38.87万元、委托业务费19.29万元、工会经费7.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7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3.99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82.8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18.28万元,本年支出518.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8.28万元,支出决算为51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黄山区民政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黄山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69万元,比2021年增加239.92万元,增长57.4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黄山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黄山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4个项目,涉及资金1459.42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绩效目标和指标:黄山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及黄山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维护项目确保了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及黄山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正常运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贯彻落实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腾讯“为村”平台推广应用以奖代补项目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由传统向现代转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补贴项目,保障社会稳定、切实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困难;(需控制)黄山区殡葬管理丧葬服务经费、殡葬管理所及城区公益性公墓运转项目长期解决城区居民殡葬需求,推进节地生态,倡导移风易俗;民政业务工作经费及民政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确保了2022年度民政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运行效率;(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五保供养及运行项目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按照实际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应保尽保,通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的持续实施,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的质量、增强了残疾人生活的信心,让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按照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应保尽保,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的质量、增强了残疾人生活的信心,让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孤儿生活救助项目按照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应保尽保,大大缓解孤儿的生活压力提高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生活和受教育的权益;(民生工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按照实际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保尽保,及时发放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及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保障老年人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水平;(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项目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不脱管、漏管,全面提升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黄山做出新的贡献。
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立项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结果都达到了预期目标。
组织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98分。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好的促进我单位工作的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黄山区民政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黄山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及黄山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维护”、“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腾讯“为村”平台推广应用以奖代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补贴”、“(需控制)殡葬管理丧葬服务经费、殡葬管理所及城区公益性公墓运转经费”、“民政业务工作经费”、“民政事务工作经费”、“(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五保供养及运行”、“(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孤儿生活救助”、“(民生工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1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黄山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及黄山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按时支付平台维护费,确保了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及黄山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正常运行。
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8.3万元,执行数18.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贯彻落实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由市民政局牵头,市乡村振兴、教育、医保、住建、卫健、残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市社会救助监测预警平台。
腾讯“为村”平台推广应用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60万元,预算执行率75%。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由传统向现代转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6万元,执行数15.06万元(据实拨付),预算执行率96.54%。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社会稳定、切实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困难。
(需控制)黄山区殡葬管理丧葬服务经费、殡葬管理所及城区公益性公墓运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需控制)黄山区殡葬管理丧葬服务经费、殡葬管理所及城区公益性公墓运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2.93万元,执行数78.21万元,预算执行率69.26%;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长期解决城区居民殡葬需求,推进节地生态,倡导移风易俗。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城区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建设尚未完工,所以不能及时安排殡仪用车的采购,导致预算执行率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绩效目标合理调节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业务及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84.92万元,执行数84.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2022年度民政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运行效率。
(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40万元,执行数4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五保供养及运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53.2万元,执行数5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用于特困人员供养和机构运行维护,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87.56万元,执行数187.5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按照实际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应保尽保,通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的持续实施,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的质量、增强了残疾人生活的信心,让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66.87万元,执行数66.8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按照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应保尽保,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的质量、增强了残疾人生活的信心,让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孤儿生活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9.84万元,执行数19.8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按照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应保尽保,大大缓解孤儿的生活压力提高了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生活和受教育的权益。
(民生工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74.2万元,执行数369.93万元,预算执行率98.9%。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按照实际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保尽保。及时发放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及6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保障老年人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水平。
(民生工程)困难人员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不脱管、漏管,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案事件,全力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疫情防控“两大安全”。全面提升我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黄山做出新的贡献,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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